日月光大战紫光 提议100%收购矽品

▲日月光14日再出招,经董事会同意之后,计划现金美股55元的价格,来100%收购矽品股权,使矽品成为100%日月光的子公司。(图/证交所提供)

记者张煌仁台北报导

在矽品为反制日月光入股,于11日引进中国清华紫光集团资金,入股24.9%的股权,使紫光集团成为矽品第一大股东之外,还稀释原有股东股权33%的程度,使得今年透过公开收购成为第一大股东的日月光,顿时被稀释退居第二。对此,日月光14日再出招,经董事会同意之后,计划以现金每股55元的价格,ADR每单位275元,来100%收购矽品股权,使矽品成为100%日月光的子公司。目前这样的计划已向矽品董事会提出,矽品董事会将于12月21日的董事会决议后,再决定是否接受这样的邀约。

根据日月光14日所召开的重大讯息说明会中指出,这次日月光向矽品提出的100%收购提亿案,总金额将达到美金40亿元,就14日矽品的股价来计算,溢价幅度达到20.88%,而以60天的矽品股价的均价来说,更是溢价27.91%,因此对股东来说将会是相当具有吸引力。日月光表示,这次计划的收购资金将会来自于自有资金与银行贷款为主,至于两者的比例多少,将在两家公司商讨细节后再作审视与决定。日月光强调,这次的收购如果达成协议,在收购矽品成为子公司之后,原有股东的权益不变,公司名称也继续保留,所有的矽品员工也将全数留任,不影响任何工作权,但矽品未来将进行下市。

日月光营运吴田玉指出,对于之前中国紫光集团入股矽品的事件,因为公司不在相关的制高点上,因此不便评论。不过,他进一步指出,台湾半导体业的发展,进40年来所累积最珍贵的就是人才、供应链、再加上产品、服务与创新的差异化。所以,这次日月光会针对矽品作此项收购的提议,就是希望团结台湾半导体业的相关竞争优势,共同团结,让产业能维持在一个领先优势上。他进一步表示,过去台湾的半导体业是在一个没有保护伞下,大家竞竞业业所打拼出来的成果,因此希望能持续维持这样的优势。至于大陆的资金、市场原本就在台湾业者全球布局中,没有特别的特殊性

以下为日月光提议收购矽品新闻稿全文

日月光半导体向矽品公司董事会提议以现金收购百分之百矽品股份

2015年12月14日 - 日月光半导体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台湾证交所代码:2311,纽约证交所代码:ASX)(下称「日月光半导体」)于今日宣布,日月光半导体董事会决议通过并已向矽品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矽品公司」)董事会提议在双方合意的基础下,共同签订合乎市场并购惯例条款条件(包括交割条件),以现金为对价进行股份转换收购矽品公司100%股权(下称「日月光收购提议」),本收购提议包含以下条件(致矽品公司董事会之信函详如附件):

交易价格:每股普通股现金新台币55元(每单位美国存托凭证新台币275元)。

• 收购数量及公司名称:矽品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不含日月光半导体持有之矽品股份);若交易完成后,矽品公司将成为日月光半导体持有100%股权之子公司,并维持矽品公司之存续及矽品公司之名称。

• 留任矽品公司全体董事、经营团队并维持其现有之薪酬及相关福利。

• 维持矽品公司现有的员工福利、工作条件及人事规章,留任矽品公司全部员工以保障其工作权。

• 矽品公司必须依相关契约约定或法令规定终止或撤销中国紫光参股案(定义如后)(及其他任何将稀释矽品公司股权之参股或其他任何交易案)。

日月光半导体投资矽品公司之初衷,实为日月光半导体认为台湾半导体封测同业应积极寻求合作之机会、整合资源,以面对全球竞争加剧及新兴势力崛起的大时代命题,进而维护并进一步提升台湾半导体封测业在国际间之竞争优势。因此,日月光半导体非常期望借此项投资能尽快促进两家公司之合作,树立国内绩优企业间捐弃成见,携手面对外界激烈竞争环境的良好典范

然而,自日月光半导体正式开始公开收购矽品公司股份迄今,日月光半导体认为矽品公司经营阶层对于日月光半导体的投资案始终存有敌意,未以较理性的态度审慎思考各种与日月光半导体合作的可能性。矽品公司董事会更于2015年12月11日决议与中国清华紫光集团(下称「中国紫光」)签订认股协议书,约定由矽品公司藉私募方式以每股新台币55元发行1,033百万股新股予中国紫光所属公司认购(下称「中国紫光参股案」),本公司对此高度稀释全体股东权益、未给予股东任何现金对价,且似对日月光半导体投资矽品公司股权具反制目的之交易深感遗憾。

基于日月光半导体始终致力于维护并创造股东价值的初衷,且为了维护日月光半导体对于矽品公司的投资权益,日月光半导体在不得已情况下,只能提议依据企业并购法及其他相关法令规定,以现金收购矽品公司百分之百股权,由日月光半导体与矽品公司在合意的基础下,共同签订包含合乎市场并购惯例之条款及条件(包括交割条件)以现金为对价的股份转换契约。

日月光半导体并已请矽品公司审酌日月光收购提议,并于104年12月21日前以书面赐覆是否同意根据日月光收购提议,尽速完成与日月光半导体进行百分之百股份转换交易之协商。如矽品公司同意,则双方日后拟依企业并购法及相关法令规定进行之百分之百股份转换交易,且须以双方签订股份转换契约、双方股东会决议通过股份转换议案、取得主管机关之必要核准,以及符合其他市场惯例之交割条件作为前提。

日月光半导体认为「日月光收购提议」对于矽品公司股东极具吸引力,且能立即为矽品公司股东带来现金价值,同时能维护矽品公司全体董事、经营阶层及员工的权利和权益。日月光半导体之提议的主要重点包括:• 高额溢价:日月光收购提议之每股收购金额,相当于表彰矽品公司普通股12月11日当日收盘价20.88%之溢价,以及前60个营业日平均收盘价27.91%之溢价;

• 为矽品公司股东提供现金价值:中国紫光参股案不但未提供矽品公司股东任何现金对价,且将大幅稀释股东权益达33%(矽品公司再增加发行1,033百万股新股予中国紫光,相当于目前矽品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之约33%);相较之下,日月光收购提议能够为矽品公司股东带来立即且可确定实现的现金价值;

• 有益于矽品公司经营团队及员工:日月光收购提议维持矽品公司全部既有的人事规章、员工薪酬及员工福利,以保障员工的权利及利益。

本公司始终致力于维护并提高矽品公司股东之价值,并坚信「日月光收购提议」将可再为矽品股东创造极高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