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部核准大同市场派开股临会 欣同、新大同与三圆建设都说感谢!
大同经营权之争出现进展,经济部今(12)日决议,认定市场派股东、欣同及新大同负责人林宏信申请召集股东临时会,符合《公司法》第173条第4项规定,准许召集股临会申请。
对此,欣同及新大同随后发出共同声明表示,「很感谢经济部准予新大同、欣同的申请,由我们来召开大同股东临时会全面改选董事;这是匡正大同630违法股东会乱象的救济方法,也是公司法3%股东召开股临会及公司治理、股东行动主义的实践,再次感谢主管机关经济部及金管会的果决!」
欣同及新大同指出,这是责任,也是压力,会禀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主管机关、股东及社会大众坚督下,办好这场股临会,所有股东的权利都会被平等对待,一股一权、股东平等原则会在这次股临会中落实,请各位股东安心,同时也会寻求另组申请人罗得、三雅、竞殿的支持及协助,扩大参与,让这场大家企盼已久的股临会更加完善。
另外,欣同及新大同表示,因为股票被处分「全额交割」、外资大卖,股价重挫所造成股东的重大损失;沈痛的呼吁投保中心尽快代表所有股东包括外资股东,向林郭文艳女士及参与630违法股东会的董事、法务长暨公司治理主管、财务长等人求偿,不能容许经营者以损害股东权益的方式来作为保衞、争夺经营权的手段。
同样为大同市场派股东的三圆建设董事长王光祥,也表示尊重经济部核准先提出申请的欣同、新大同公司召开股临会,并说「成功不必在我,都是为股东做事,感谢会做事的政府做出正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