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大同市场派再出招!新大同、欣同递件申请股东临时会

记者陈心怡台北报导

经济部于今日已正式宣布驳回大同公司对于股东会改选董事变更登记之申请,市场派新大同和欣同公司,也在下午临时召开记者会,强调已于昨(8)日下午,依公司法第173条第4项的规定,向经济部递件申请准由新大同、欣同公司召开股东临时会,希望让外部股东进入股东会推动变革,摆脱大同多年来的亏损

▲欣同、新大同维护大同公司股东权益记者会,由欣同董事长林宏信主持。(图/记者汤兴汉摄)

欣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代表人林宏信指出,回顾三年前新大同公司、欣同公司提出董事候选人全遭大同公司违法剔除,今年大同公司在6月30日召开股东会时,再次以违法删除表决权的方式剥夺股东权利,而金管会投保中心、经济部近日一致挞伐大同公司股东会荒诞无稽的过程,让身为欣同公司负责人以及律师的他,相信政府绝对会依法行政,捍卫全体股民权益。

林宏信指出,现阶段主管机关对大同公司处分全额交割」和「股务自办」,也因大同公司有重大违失将遭撤销,投保中心更已向法院诉请解任林郭文艳董事职务,宣示林郭文艳执行业务有重大违反法令情事商业司也认定此次股东会出席数未过半,不可能完成董事改选,该次股东会所选的董事既然都不合法,根本无从向董事会请求召开。

林宏信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已足以认定现有董事会有不为或不能召开股东会,因此决定依法提出申请,并恳请经济部迅速准允召开临时股东会,终结大同公司之乱象

林宏信指出,公司的人对外部股东很多误解,如果他当选董事,有五大主张及治理愿,包括「董事会的运作力求透明公开」、「聚焦本业,检讨转投资续效」「坚决反对将中山北路厂房土地开发为商业用途」、「提升员工士气,增加员工收入」、「分派股息予股东」,并重申外部股东要进入董事会不是要革命,而是要协助、推动变革,让大同这家百年企业台湾之宝能摆脱亏损,重振往日工业救国雄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