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机股》倚天剑对战屠龙刀 大同市场派GG

大同(2371)今天股东公司派在董事长林郭文艳的超前布署下,6席董事和3席独董,全由公司派拿下。由于市场派以三圆(4416)建设董事长王光祥为首,此次拿下大同过半股权,包括王光祥旗下3公司11%、外资23%、陆资郑文逸10%,委托书征求3%,以及其余周边人士取得的5~6%股权,合计达53%;但在主席林郭文艳以2大法规,逐一删除表决权,使市场派拿下股权却没投票权,一场倚天剑对战屠龙刀大同经营权之争,市场派只剩下「绣拳花腿闹剧一场;公司派林郭文艳再展现了现代版东方不败的霸气

今天大同公司派以董事长林郭文艳为首,派出律师团应战,一早先排除获检察官认证的中资人士郑文逸的10%股权,强调中资不具表决权,接着再首度使用《企业并购法》第27条的规定,认为市场派是以集团式的行为,执行「并购」,依照规定,市场派必须在取得股权10日内,向证券主管机关申报其并购目的,且申报时如有变动时,应随时补正,若违反规定,其超过部分无表决权。

名律师前立委黄国昌上林郭文艳组成的律师团,也只能在脸书上痛斥「野蛮、丢脸!」

据了解,这次「企业并购法」首度被应用在公司派与市场派经营权之争,是前所未见的。而为公司派献策的律师团在去年底就提出此主张,大同公司派并未泄露该策略外界一直以为公司派主打中资疑虑,连名律师黄国昌今天在股东会上,也认为公司派是以抹红策略拿下主导权

而律师团成员有3人,分别是赖中强卢筱筠于知庆,其中为首的赖中强就是太阳学运时,与黄国昌同一阵线的律师,至于卢筱筠是出身特侦组的检察官。

此次次市场派透过委托书征求取得的3%股权,大同公司派主张,依照集保结算所的「股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标准规范」第95页,关于委托书征求的规定,征求人投票行为与征求委托书的书面广告记载内容或与委托人之委托内容不相符合,认定其不具备表决权。据了解,对于王光祥对外主张大同经营不善,公司治理有问题,甚至认为公司提案(将股东名簿送交调查是否为中资)违反公司法第172之1条,不应列入股东会议案,公司派认为皆非事实

至于市场派的其他股权,则被大同公司派认定为与王光祥的股权一样,属于集团式股权操作,在投票时,都被删除表决算,意即市场派所持有的过半股权9成全被删光,台股「东方不败」顺利守住经营权。

大同公司宣布的当选名单,依据得票数高低,分别是三席独立董事刘宗德谢升颖罗清泉,第四名之后依序为一般董事林郭文艳、张益华彭文杰蔡胜文、苏鹏飞陈守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