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机股》拉高层级!大同市场派向府院陈情盼严惩法办公司派

大同(2371)股东会脱法演出,外部股东罗得投资公司总统府行政院、立法院主管机关、相关委员会全面陈情,指控大同是最胆大妄为目无法纪的股东会,让政府推动公司治理努力一夕崩毁,主管机关应迅速依据公司法证券交易法回复股东权益,严惩大同违法者并移送法办

罗得、三雅、竞殿投资公司并坚定相信,台湾是有政府会做事的国家,绝不可能容许任何人为个人私利挑战藐视公权力;而且如果主管机关不能有效抑遏,投机幸进者竞相仿效乖张违法行径,将严重破坏我国资本市场秩序,损害大同公司17万名股东及全体投资人的权益。

这份共同陈情函正本寄给总统府秘书长、行政院、经济部金管会证期局、证交所、投资人保护中心、集中保管结算所,副本寄给立法院经济委员会财政委员会和相关的召委、委员,希望府院高层和各部会正视大同公司挑战公权力、破坏国内外资本市场秩序的严重性

陈情函指出,大同公司于6月30日股东常会,藐视政府公权力,未经任何主管机关认定及法院裁判,粗暴剥夺53.4%股东的出席权、表决权、选举权,没收剔除集保结算所的股东会电子投票纪录,伤害我国国际形象及资本市场的信用声誉至深且巨。

大同董事会为继续垄断董事席次,未经主管机关认定及裁处,僭越公权力引用企业并购法、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恣意剔除没收高达53.4%股东权,集保结算所、投保中心要求立即改正,却置若罔闻,践踏公务员执法尊严。公司还委任律师指挥超过500名黑衣人以粗暴手段拒绝合法股东报到、不发给表决票及选举票、阻止进入会场

公司派计票方式更是把主管机关当成空气,公司法规定以电子方式行使表决权的股东视为亲自出席,当天股东会张贴的「电子投票汇总表」显示集保结算所统计验证已达发行股数47.63%、共11亿1425万多股,公司应如实列入出席股数,林郭竟宣布将15户电子表决权股东共7亿4938万多股数剔除,并窜改出席股东股份为9亿9292万多股。

大同公司宣称是依据「企业并购法」及「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剔除外部股东的表决权、选举权,但主管机关证实罗得等投资公司早已依法申报持股达10%以上,且企业并购是指不同公司的合并、收购及分割,大同公司是内部股东对董事席次的竞逐,绝非企并法规范态样,大同公司竟自任太上主管机关或三审法院,违法滥权剥夺股东权。

大同股东常会在主席董事长郭文艳主导下出现一连串违法乱纪、荒唐离谱作为,林郭文艳也成为投保法109年修正后第一位遭投保中心以严重损害投资大众权益诉请法院裁判解任的上市公司董事长;外部股东强调,这正凸显由3%股东自行召开股东临时会的正当性愈来愈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