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部1405字曝Uber「双面谎言」:出事时谁去荷兰出庭?

▲Uber在台违法营业交通部说出坚持不让Uber就地合法的原因。(图/翻摄自网路

记者赖文萱/台北报导

Uber近日写给总统蔡英文一封公开信,内容陈述台湾「巨额罚款在全球前所未见」,盼召开公听会,让台湾人民讨论并决定「车辆分享」的商业发展空间。对此,交通部也发出一篇长达1405字的新闻稿,反击创新不能做为Uber规避责任借口,更强调如果政府连合法执业基本原则都弃守了,人民还该信任政府吗?

交通部「创新不能做为规避责任的借口」全文

Uber打着「科技」、「共享经济」的大旗进入台湾,已有一段时间了,或许部分消费者及年轻族群,对于Ubet 的低价位、资讯化的服务感到新鲜、时尚,甚至认为政府为什么那么爱管?那么守旧?国内产业百百种,绝大多数都是开放自由竞争的,如果政府样样拿来管,那也不必,但是对于直接影响到人民健康、安全的事业,政府是不得不管。

难道「创新」可以当作是检验公共运输唯一标准吗?公共运输事业在世界多数国家都被列为管制事业,因为它涉及到基本民行安全与消费权益,所以必须仰赖政府适当的公权力介入,来维持市场秩序和公众利益,既然政府不能不管,业者当然不能以「创新」做为规避遵守政府法令的借口,否则,民众又如何期待消费权益能够受到保障。

Uber口口声声标榜「车辆共享」,不得不提个疑问,Uber空车大都会地区到处绕行巡回,等着被指派来专程载送消费者的营运方式,真的只是共享吗?还是以共享为名,行营业之实?而其中又有多少善良的自用车主,是在UBER没有明确告知违法风险的情形下,受诱以此为业?

▲Uber在台推出UberEATS美食外送服务,挑战公权力底线。(图/记者黄士原摄)

对消费者来说,费用便宜是无法抗拒的吸引力,但是大家如果再深入思考一下,这些便宜服务是隐藏多少社会成本,牺牲多少风险换来的呢?车辆检验、驾驶人资格、理赔责任负担、消费纠纷处理、个人资料保护、金融交易安全保障……样样都是问号的时候,大家真的都知道了吗?当Ubet 公司对着消费者说,Uber是有投保责任保险的、是会对消费者负担所有损害赔偿的同时,却又对着主管机关说UBER只是网路服务平台,只负责媒合交易及协助争议沟通,这不禁让人疑惑起那张始终「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的保单,到底是保障了谁?保障了些什么?

Uber就算真有在国外投保,但「条款受荷兰法律专属管辖……,调解及仲裁地点均应位于荷兰阿姆斯特丹。调解及/或仲裁使用的语言应为英语」,一旦出事发生争议,又有多少消费者有能力站上国外法庭,用流利的英语论述着外国的法律,来为自己争取该有的权益?

至于Uber司机,努力为Uber工作,却根本没有被Ubet 当作员工,没有劳保、没有健保不说,车资打折也要驾驶人跟着买单吸收,这真的该是员工应受的待遇吗?

▲交通部推动多元化计程车方案,积极辅导业者提升服务品质。(图/记者李毓康摄)

台湾都会区计程车服务方便,随招随有,但有多少人知道这口碑是辛苦代价换来的。计程车司机工作劳碌原本就不是收入丰厚的职业,以大台北地区的计程车为例,司机每天工作时间将近11小时,每月平均营业收入扣除必要成本后每月实际收入不到3万元,每个司机背负家庭收入重担,全台湾10万名司机背后就关系着10万个家庭生计,如果政府连合法执业的基本原则都弃守了,人民还该信任政府吗?社会大众应该以更多的同理心来看待合法计程车面临的困境。Uber真的有心要为台湾公共运输贡献心力的话,绝不该用目前在都会区与计程车争食有限市场的掠夺式营运。

当然,不可否认现有的计程车产业确实也有令人诟病之处,政府也应该痛定思痛力谋产业提升。因此,交通部也已积极催生多元化计程车方案,预计明年就可以正式上路,希望届时就能逐步以崭新的一面来带动产业的发展。另外交通部也于偏乡地区推动需求反应式运输服务(DRTS),将以更具弹性、品质更佳的服务模式,来改善偏乡地区的公共运输。

最后,还是要再次强调,我们期待创新产业及新经济模式在台湾发展,也欢迎国外资金与技术来台,并引进创新经济模式,所以政府从未否定Uber相关创新科技的应用,但是企业追求创新经营的同时,也应该遵守政府相关法规,并与其他企业公平竞争。

保障合法、取缔非法是政府存在的意义和坚守的底线;纳保纳管、纳税是服务的基本责任,也是对消费者的基本保障,这是交通部不变的立场与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