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场保公共意外责任险 球迷才有保障

▲为加强公共场所安全,各县政府早已强制规定,公共使用营利事业场所建筑物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应投保「公共意外责任保险」(图/记者季相儒摄)

记者许雅绵台北报导

日前中华职棒台南球场举行统一狮、义大犀牛例行赛,比赛进行至第四局时,球场的灯柱意外被义球员挥出的高飞球击破,玻璃碎片散落至观众席,造成一名球迷啦啦队员受轻伤;公共场所意外难料张鸣文建议,应选择有投保公共意外责任保险的场所,对民众较有保障。

华南产险副总经理张鸣文表示,为加强公共场所安全,各县市政府早已强制规定,公共使用营利事业场所建筑物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应投保公共意外责任保险;而所谓公共意外责任保险,指的是当在营业处所内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人体伤、死亡或财物毁损,营业处所的经营者依法应负赔偿责任时,提供损失的保障。

棒球伤人案来说,现场球迷(第三人)遭到玻璃碎片割、擦伤,是因球员挥出的高飞球击破球场电灯而发生的意外,活动主办单位如有投保公共意外责任保险,民众就可依损失的部分向其申请理赔;值得注意的是,公共意外责任险保障的是第三人,若活动中受伤人员员工,并不在公共意外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

目前依法规定应强制投保公共意外责任保险的场所,包括集会堂、电影院、KTV、展览馆百货公司商场餐厅游乐园游泳池等;有些商家场地大小或产业性质未在政府规范内,不需强制投保,故不见得有保险;因此,张鸣文建议,民众到公共场所消费,应选择有投保公共意外责任保险的商家,对自己较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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