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八项规定」改革之探讨

刘性仁

不久前,十八大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提出八项规定,以符合民众的期待。总体来说,这八项内容包括:1.改进调研:轻车简从,不安排宴2.改进会风:未获批,不出席剪彩3.规范出访:一般不安排留学生迎送4.改进文风: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5.改进警卫: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6.改进报导:是否报导要看新闻价值7.文稿发表:除安排外,不得题词出书8.严守廉政严格执行住房用车规定。这八项大体来说皆是正确的,然而却在某些执行方面,模糊空间大、不确定概念多、无法精准量化及建立指标判准、自由裁量空间大等因素,使八项规定落实起来,难度颇高,并且难以克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之憾。

固然这八项规定是发自于多数民众的心声,政府回应民众需要所产生的,针对素行不良的干部作风予以改革;但是其后续的落实与监督确实不可不慎,从制度面出发的方向是正确的,然亦要避免矫枉过正及造成适用与解释上的困难。

举例来说,八项规定反对铺张浪费、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是正确的方向,但亦有可能造成市场受到冲击,经济发展受到限制;在改进会风上,精简会议活动是否会造成各项活动受到规模限制及发展?在改进文风上,是否会使讯息公开受到阻碍?规范出访活动是否会少了一些人性弹性?改进警卫工作是否会对维安造成影响?改进新闻报导是否会影响新闻自由及防碍民众知的权利?严格文稿发表是否会造成单一化等现象?厉行节约廉政是否会缺乏弹性调整空间及过于苛刻性?种种问题都必须在正确的方向上一一克服。

因此八项规定,基本上都有现实需要,也都是针对民众的不满而进行调整,但也要避免矫枉过正的情况,成为新的一种「矫情」;可以想见,八项规定适用后,一定有一段阵痛期观察期,故需要随时注意修正,以配合环境的需要及时代的发展。

总之,简化接待、不宴请、不摆花草如何能够避免失礼?为提高会议实际效率,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等并没有错,但偶而的长会、讲长话客套话有时也是有必要的;文风中的实质内容,究竟该如何判定?若都不发恐怕会影响讯息的流通;出访若过度寒酸或是过于低调,恐怕也会有失身分;避免扰民及封路是正确的,但也不能形成治安死角犯罪温床;若出席会议和活动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新闻价值与社会效果来决定是否报导,一来判断的标准何在?二来恐怕会剥削民众知的权利。因此八项规定,落实起来,最大的问题恐怕还是在于标准的判定、比例拿捏的衡量及是否合于每一次个案实际的需要?

职是之故,我们可以理解大陆当局为了从严治党,以回应人民需要所做的八项规定约束;但倘若在模糊标准及矫枉过正情况下,自然难以避免其负面作用,出于矫情的批评也会不时而现。这八项规定立意佳、方向是正确的,但执行起来恐怕难度不小,因为这是一个人的社会,难以将所有的情况一概而论,所以如何在适当手段与目的间求取平衡,恐将是影响改进作风成效之重要关键因素

作者刘性仁,北市,博,中国五权宪法学会成员。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更多讨论与声音,来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