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场校地怎么处理?私校:和政府青年住宅政策结合

中华民国私立科大校院协进会理事长龙华科大校长葛自祥今天说,私校财产不是公共财。(林志成摄)

私校该怎么退场高教工会今批评《私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退场条例草案中,「那该死的第24条是私校董事会的逃逸条款」,一定要废掉。但私校则说,私校财产不是公共财,私校退场后的校地,可跟青年住宅社会住宅政策结合,以解决人民问题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员会今天举行《私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退场条例》草案公听会,高教工会秘书长中正大学副教授尚志指出,这个草案中的第24条,让列入专案辅导的学校,可在3年内改办为文化、社福等相关事业,这是给恶性退场董事会的逃跑路线

陈尚志说,这个草案的第24条,让原本可以归公校产,又被逃掉。如果这个漏洞不防堵,高教工会将号召全国反对财团夺取公共利益人士,阻止这个条例立法通过。

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理事长侯俊良则说,私立学校捐资兴学后,政府也跟着补助不少经费,算是公司协力完成教育。整体来说,政府投入的资源远大于私人,因此私立学校如果退场,剩余的校产绝对是公共财,必须用于公益及教育上。

「私校财产不是公共财,而是私人的。」中华民国私立科大校院协进会理事长、龙华科大校长葛自祥说,教育部补助给私校,都有严格使用规范,一要用在师生身上,使用结束后,还要接受教育部督考。而且,教育部补助的经费,学校不能用来买土地盖房子

葛自祥质疑,长照中心护理之家、私校医院、捐血机构慈善机关等,也都接受政府补助或有税赋上的优惠,难道他们也是公共财,要像私校一样,停办后收归国有?

葛自祥提出,应该由中央机归出面主导,让退场私校的校地,可以跟青年住宅、社会住宅及长期照护等政策结合,解决人民的问题。在过程中,应订立合约分润给学校,再捐赠给指定的社会公益法人,未落入私人口袋

嘉南药里大学副校长杨朝成表示,私校生源严重减少,因此立法院有必要通过退场条例。不过他认为,公立学校间合并,应该减少招生数,才能对师生更有保障。他也反对公私并,因为私校若并进公校,原本私校的招生名额会招满,将造成其他私校更快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