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亿基金助私校退场!优先给资遣费 校产余额捐县市政府

教育部补助私校退场基金50亿。(图/达志示意图,下同)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私立大专校院转型退场条例草案」23日在行政院会通过,基金规模50亿分3年,有补助跟融资2类,分别给学生转学交通住宿费补助、还有老师资遣费退休金;但基金只是暂时给学校度过难关,学校处理完校产之后还是要归还基金,如果没有要转型、还有盈余,可以捐给退场基金、或是给县市政府

教育部强调,补助主要用在「安置学生」,退场后学生需要的转学交通费、住宿费、生活津贴,还有重修学分教学费用等;学生续留原校的话,如果学校老师不足、需要从别校借调,也要补助老师的交通费、钟点费甚至住宿费等,无论如何,都以学生的受教权为第一优先经费不能用到其他地方

至于基金融资必须用在学校转型的设备教材人才培训等费用,如果要退场,则是用在教职员工优退或优离慰助金人事费用,而融资的部分之后学校必须再还给基金;政务次长立德表示,学校如果决定停办、拿基金后,不可以「部分转型」,要不就是全部退场、要不就是全部转型为教育文化社会福利机构,停招后3年内一定要转型,不然会被直接强迫解散。

姚立德说,学校转型后,主管机关可能不再是教育部,但如果学校没有依照改办计划实施,其他主管机关一样可以要求学校解散、清算;而且一旦列为辅导学校,都表示学校的财政出现困难,董事会本来就不应该再支薪,应该跟老师一起「共体时艰」,度过学校的难关。

另外,教育部政务次长姚立德表示,根据《私校法》,私校退场可以根据学校捐助章程处理解散后的财产,或是捐给公立学校私立学校法人,再来才是法人的所在地政府;但这样感觉会违反「捐资兴学公益原则」,所以草案排除《私校法》的运用,剩余财产只能捐给退场基金、或是捐给法人所在地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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