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私校发「教师资遣费」教部补助32.5%! 最快110年实施

教育部针对私校教师资遣议题,召开研商会议。(图/记者崔至云摄)

记者崔至云/台北报导

为防止私校减班停办,让私校教师无预警遭资遣,教育部今(28日)下午召开研商会议,初步决定私校教职员资遣将发「资遣慰助金」,年资1年发给半个月全薪,最高发给6个月,最快会在110年1月起实施。

教育部人事处长陈焜元指出,今日的会议初步决定,在没有完成立法前,将以政策引导方式,鼓励学校发资遣费,以健全教师的生活保障,但因还未通过修法,所以不具强制力

陈焜元说,初步规画比照公保及私校退抚储金的提拨比率预计民国110年1月开始,私校如果愿意加发资遣费,并达到一定的标准以上,教育部拟补助所需经费的32.5%。

而在今天的会议上,也有工会代表希望,政府考量学校财务状况,希望政府全额补助资遣费。陈焜元表示,由于牵涉到教育资源分配问题,后续还需再开会研议,但各界有共识,被资遣教师需要一段时间转职,应尽可能提供生活保障。

对此,私校工会指出,私校加发资遣费制度实施后,被资遣私校教职员失业后的短期基本生活将受保障,但劳基法针对非自愿性资遣劳工的保障不是只有给付资遣费,另外如解雇预告期、有薪谋职假、失业给付等制度都仍待日后补强,才能够因应日后私校退场大量资遣教职员的情形。私校工会对教育部积极回应民意短期内建立资遣费制度,虽不满意但了解改革不能一步到位,因此仍给予高度肯定

私立大学校院协进会秘书长东吴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林桓则说,面临少子化,不只私校,公立学校未来也可能面临裁撤,教育部不能只针对私校。建议全面检讨、修法解决,不能不负责任、草率行事若真要发资遣费,也应纳入私立大专退场转型条例处理,由政府补助,而非全由私校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