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定额投资国外股票 金管会放行

金管会昨日宣布,开放券商可以接受委托人以「定期定额方式委托买卖外国股票指数股票基金(ETF)。(美联社

金管会昨日宣布,开放证券商可以接受委托人以「定期定额」方式委托买卖外国股票及指数股票型基金(ETF),金管会指出,这个方式可使投资人以固定金额定期投资,有助于投资人在资产配置及理财规画上有更多选择。金管会证期副局长蔡丽玲表示,初估有10家券商有意开放定期定额委托买卖外国有价证券。

目前投资人仅得以「定期定股」方式委托买卖外国有价证券,但是定期定股的扣款金额受股价汇率波动影响无法满足投资人基金运用需求。

金管会表示,证券商接受委托人以定期定额方式委托买进外国有价证券,买卖标的最好以中长期投资为原则,以股票及不具杠杆或放空效果的指数股票型基金(ETF)为限。证券商应考量标的风险流动性订定选定标准,且得受托标的应经风险控管及产品业务单位部门主管审查

至于成交价格,金管会指出,证券商应按委托人于委托书指定的买进日期、标的及金额,以定期定额方式买进,成交价格以交易当日定期定额全部成交数量及金额的加权平均价格。证券商应揭露选定的外国证券交易市场、标的范围及委托人应负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