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复委托投资外国股票 金管会准采定期定额

金管会宣布核备券商公会提报的「受托买卖外国有价证券管理办法规定修正案,开放券商可接受以「定期定额方式委托买卖外国股票及ETF,具经营附委托资格的券商均可开办。证期副局长蔡丽玲表示,曾有10家券商表达有意愿开办,只要系统准备好便可立即开办。

金管会2018年2月底开放投资人可透过券商复委托,以「定期定股」方式委托买卖外国股票及ETF,截至4月底共有国泰永丰金及中信证券3家开办,委托客户数约1.5万名、申购总金额22.45亿元。

不过,蔡丽玲指出,由于「定期定股」方式的扣款金额易受股价汇率波动影响无法完全满足投资人资金运用规画需求。为提供投资人多元便利的交易方式,决议开放「定期定额」投资方式,满足多元金融商品选择及小额投资人全球资产布局需求。

蔡丽玲表示,券商受托「定期定额」买卖标的范围以中长期投资为原则,并以股票及不具杠杆或放空效果指数股票型基金(ETF)为限,成交价格则为券商以交易当日定期定额全部成交数量及金额的加权平均价格计算。

同时,券商应在营业处所或网站揭露定期定额买卖外国有价证券的相关讯息,包括券商选定的外国证券交易市场、标的范围及委托人应负担费用等,并应考量标的风险流动性订定标的选定标准,且可受托标的应经风险控管及产品业务单位部门主管审查

蔡丽玲表示,「定期定额」投资方式可使投资人以固定金额方式定期投资,有助提供投资人更多资产配置及理财规画选择,达成普惠金融效益。在目前67家专营券商中,允许办理复委托业务的37家可开办此业务,其中约有10家表示有意愿,只要系统调整完后便可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