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ETF 金管会5条件准专业投资人复委托操作

▲比特币、加密货币示意图。(图/记者陈莹欣摄)

记者陈莹欣/台北报导

金管会今(30)日宣布,开放专业投资人得以复委托方式投资外国虚拟资产ETF,同时针对投资人身分、降低财富管理风险上提出有5大重点指示,金管会强调,将持续关注证券商复委托业务办理情形,持续完善相关规定,以确保投资人权益及提升证券商竞争力。

5大重点包括:

一、投资人身分别:考量虚拟资产性质复杂且价格波动剧烈,虚拟资产ETF投资风险较高,证券商受托买卖外国虚拟资产ETF之委托人以专业投资人为限。专业投资人包含专业机构投资人、高净值投资法人、高资产客户、属于专业投资人之法人或基金、及属于专业投资人之自然人。

二、强化了解客户程序:证券商应建立适当之虚拟资产ETF商品适合度制度并报经董事会通过,并于委托人初次买进前评估委托人具备虚拟资产暨相关商品投资专业知识及具备一定投资经验,以了解客户委托买卖该商品之适配性。

三、签具风险预告书:除委托人为专业机构投资人外,委托人应于初次买进前签具风险预告书,证券商始得接受其委托。

四、提供商品资讯:除委托人为专业机构投资人外,证券商应于委托人初次买进前提供虚拟资产ETF相关商品资讯。

五、定期教育训练:证券商应定期对业务人员办理虚拟资产暨相关商品教育训练,以利业务人员充分了解该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