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复委托投资虚拟资产ETF 金管会有条件放行

据金管会统计,目前共有38家券商获准开办复委托业务,包括29家台湾券商及9家外资券商,其中外资券商多半仅申请但未实际承作。预期金管会此次开放专业投资人可透过复委托方式投资外国虚拟资产ETF,仍以市占率较高的台湾大型券商较可能抢进。

随着加密货币产业蓬勃发展,追踪比特币、以太币走势的ETF于1月及7月分别获美国证管会(SEC)批准上市,加拿大、香港、澳洲等地交易所亦有虚拟货币现货ETF陆续挂牌。券商公会4月提案建议有条件开放复委托纳入比特币现货ETF,获得金管会采纳。

金管会表示,考量虚拟资产性质复杂且价格波动剧烈,具较高投资风险,此次仅开放专业投资人可透过复委托方式投资,包括专业机构投资人、高净值投资法人、高资产客户,及属于专业投资人的法人、基金或自然人,开放投资标的限于现货ETF,不包括期货ETF。

金管会也要求券商须落实4大配套措施,首先为强化客户程序,指出券商应建立适当的虚拟资产ETF商品适合度制度并报经董事会通过,于委托人初次买进前评估其具备虚拟资产暨相关商品投资专业知识及一定投资经验,以了解客户委托买卖该商品的适配性。

同时,除了专业机构投资人外,券商应于委托人初次买进前提供虚拟资产ETF相关商品资讯、并签具风险预告书,才能接受其委托。而券商也应定期对业务人员办理虚拟资产暨相关商品教育训练,以利业务人员充分了解该商品。

由于此次开放不涉及法规修正,金管会表示待修改函令后,券商仅需配合修改内稽内控制度即可承作复委托投资虚拟资产现货ETF业务。未来将持续关注券商办理情形,持续完善相关规定,以确保投资人权益及提升证券商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