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小股东蔡玉真赴北检按铃 指控林郭文艳等3人「特别背信罪」
▲大同小股东蔡玉真前往台北地检署按铃指控林郭文艳等3人「特别背信罪」。(图/记者李毓康摄)
大同(2371)股东会争议持续延烧,经济部商业司今(9)日以四大理由,驳回大同董事变更登记申请,随后市场派各方人马大动作抗告,其中蔡玉真为捍卫股东权益,立即在下午前往台北地检署按铃指控林郭文艳等3人「特别背信罪」。
蔡玉真表示,大同董事长林郭文艳、法务长赵安、股务处主管王隆洁在6月30日召开的股东常会,拒绝股东报到、删除股东表决权、没收电子投票,损害大同全体股东权益,导致大同股票被打入全额交割股,让全体股东付出单日股价跌停市值蒸发49亿元的惨痛代价。
▲大同小股东蔡玉真准备大同股东会资料向台北地检署按铃控告。(图/记者李毓康摄)
蔡玉真指出,6月30日召开的股东常会,不仅把53%的股东投票权违法删除,甚至把集保中心已经核对过的电子投票没收,明显是违法行为,导致报到股东算出席率,但却不给投票权,真的没看过这么违法乱纪的股东会。
蔡玉真强调,大同股票更因此遭各大指数移除,百年声誉竟变成破坏台湾公司治理、公司法及证券交易法制的暗黑公司,耗斥巨资召开的股东常会更将重新召开,显然有500万元以上的损害,因此控告林郭文艳、赵安、王隆洁等3人构成证券交易法的特别背信罪。
▲大同小股东蔡玉真捍卫股东权益按铃指控林郭文艳等3人。(图/记者李毓康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