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荷拉被迫公开「与渣男友性爱次数+场所」! 法官当庭看片列6点「有快门声」判无罪

记者刘宛欣综合报导

荷拉24日被发现在自宅身亡,得年28岁。她在2018年饱受男友崔钟范暴力对待,甚至偷拍性爱影片威胁曝光双方闹上法庭,当时她不愿在法庭上再次播出性爱片,但因为「法官坚持要看」才勉强同意,没想到法官看完后却判男方无罪,揭露此事的孔枝泳作家也在脸书发文抨击法官「到底为什么要看影片?」。

►更多【具荷拉身亡】相关新闻

▲具荷拉24日在自家身亡。(图/翻摄具荷拉IG)

孔枝泳指责,法官看完影片后「是要具荷拉怎么面对法官?法官是神吗?」 ,并提及崔钟范判决文里,法官具体地「写下发生关系场所次数」,她也引用了一部分内容报导内容,批评法官判无罪的6大要点都「非常荒谬」,而该报导内整理出了以下6点:

一、2人在电视节目上相识。

二、是具荷拉主动以IG私讯联络崔钟范。

三、具荷拉主动向崔钟范提出同居。

四、2人是已发生性关系的恋人

五、崔钟范在拍下照片时,发出了快门声,但具荷拉未制止。

六、具荷拉平时也曾拍摄崔钟范的敏感私生活照。

当时检方主张「具荷拉虽然是先表达出好感的一方,两人也确实发生过关系,但这都不能改变崔钟范违法拍摄的事实」,不过法官并没有接受此说法,并依据以上几点,表示「综合考虑以上事实,被告虽在没有得到被害人明确的同意下进行拍摄,但凭此难以认定是违反被害人意愿的行为」,对被告做出了无罪判决

▲孔枝泳作家在脸书痛批法官。(图/翻摄孔枝泳脸书)

对此,孔枝泳痛批「如果是我遇到这种事情,可能也会被逼出想死的念头,这到底是什么种类地狱般暴力?」,南韩网友也纷纷表示「法庭等于伤害了被害人第2次」、「大韩民国法律真的是性犯罪者的天堂」、「到底为什么被害人要怎么承受这种事」、「不懂为何判断是否偷拍,需要了解性关系次数」、「做了几次以上就不构成偷拍、就不是犯罪?」。

▲具荷拉前男友崔钟范在性暴力相关嫌疑被派无罪。(图/崔钟范IG)

首尔地方法院在8月对崔钟范以财物损坏、伤害、威胁、强迫等4项罪名作出有罪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性暴力相关嫌疑则认定无罪」,当时判决结果一出,立即引起了大众愤怒,随着被害人具荷拉身亡,判决也重新浮上台面受到热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