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撞死孝子「赔900万」一审免关 法官「显可悯恕」理由曝光
苗栗县一名42岁庄姓台商2016年8月与朋友在快炒店喝酒,返家时酒驾撞死19岁郭姓工读生,肇事后还跑回家呼呼大睡。苗栗地院一审考量他是「一时失虑」触法,加上已经赔偿死者父母900万元,因此认为符合「显可悯恕」可获减刑,判处他2年徒刑、缓刑5年,如同免坐牢的判决引发社会争议。
根据了解,苗栗地院一审法官认为,庄男过去没有前科,因「一时失虑」触犯酒驾致死及肇事逃逸罪,犯后坦承不讳又深表悔意,加上已赔偿家属900万元达成和解,符合刑法第59条「犯罪之情状显可悯恕」给予减刑,两罪共判处2年有期徒刑、宣告缓刑5年,几乎等同于不用坐牢。
▲庄姓台商撞人后还肇逃跑回家呼呼大睡。(图/翻摄自东森新闻)
苗栗地方法院发言人宋国镇表示,「赔偿的九百万元其中的650万元,是被告家人向银行贷款650万来的,如果给他进去关的话,可能他家里经济会陷入困境,且被告在侦查中已经被羁押了一个月,应当知道教训,所以一审法官就给他缓刑的。」
判决让死者家属无法接受决定上诉,案情在台中高分院更一审逆转,法官批评地院一审如此判决,「无异使经济能力较佳者恣意酒驾撞死人,再用高额赔偿来逃避重刑处罚。」如此对死者家属来说情何以堪,且庄男酒驾危害本情节重大,应无显可悯恕之情状可言,因此改判他3年10个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诉。
苗栗地院一审对台商的轻判让一般民众都无法接受,多数人甚至痛批这根本是开先例,未来让有钱人酒驾撞死人后只要以高额赔偿,再加上有意悔过就可以获得轻判跟缓刑,但九百万元无法换得一条宝贵人命,再多赔偿也不能完全抚慰死者家属的悲痛,现在台中高分院更一审法官的改判至少符合社会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