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狼捡尸干姐闺蜜!法官「显可悯恕、年轻气盛」...他竟不用被关
▲戴男因犯后态度良好,获得缓刑。示意图与本案无关。(图/取自pakutaso)
台北一名戴姓男子竟趁干姐闺蜜小婷(化名)喝醉酒,借由送她回家的机会,然后佯称要进屋内借厕所,接着以身体强压小婷性侵得逞。士林地院审理后,由于双方以9万元达成和解,加上戴男犯后态度良好,因此依强制性交罪轻判1年10月,缓刑4年,期间需付报护管束,提供200小时义务劳务,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2017年11月3日凌晨众人在淡水某间KTV欢唱,后来小婷醉倒在地,由戴男送回家中。没想到戴男一时性起,竟然假借暂用厕所的名义进入女方家中,然后把身体压在醉酒的小婷身上,先亲吻嘴唇、脖子及唇,不顾对方激烈反抗,强脱对方的裤子性侵得逞。
小婷清醒后打电话给闺密,同时也是戴男的干姐小蕙(化名)哭诉,并询问如何处理、情绪相当失控;不过最后2人以9万元和解,小婷最后决定原谅戴男。
法官审理后认为,由于戴男犯案时年仅18岁,正值年轻气盛、血气方刚的时候,因酒后未能克制自己情欲而犯行,虽严重影响小婷的身心发展,但考量他没有前科,且已经与被害人和解、犯后态度尚称良好,依其犯罪情状显可悯恕,因此依强制性交罪轻判1年10月,缓刑4年,期间需付报护管束,提供200小时义务劳务,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