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疗女拒服务挨打 北京研究生:不做的话一晚自慰5次
因足疗店女老板拒绝做性方面的「保健」,北京某知名大学27岁王姓研究生抢走对方手机还动粗;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17日作出终审判决,认定王某抢劫行为构成抢劫罪,判刑3年确定。
《新京报》报导,今年3月10日晚间,王男在朝阳区某社区附近一家足疗店,向程姓女老板提出要做性方面「保健」的要求,但遭拒绝。22日凌晨,他又来到程女所在的足疗店提出同样要求,再次被拒绝,竟抢走程女手机准备逃逸。
当程女拦住他时,王男手持自行车链子锁作为凶器,用言语威胁恐吓,并与程女发生肢体冲突,导致被害人摔倒在地,王男随即逃离现场。4月3日晚间,王男到另一家足疗店消费,因价格问题与店员发生纠纷,争执过程中被程女的男友认出,并遭民警控制带回侦讯。
「我知道我早晚得栽在『保健』上,因为我太痴迷这个了。」王男受访时说,如果不去做「性保健」,他一晚上会自慰5次,无法自拔。「我是学社会学的,对足疗女这个群体挺感兴趣的。」他说,他觉得足疗女和自己一样都出身贫寒,有共同语言,但和对方了解多了就难以把持住。
报导说,王某1986年出生于山东省寿光市农村,父母都是农民,家境贫寒。但王某在课业上的表现一直很好,本科毕业时考上民政社工,一年后按照学习计划返回母校念硕士。他说,3年牢狱也许是「人生必经之路」,出狱后还要重新考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