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送醉妹回家…屁孩借口借厕所「突袭干姊闺蜜」 年轻气盛获缓刑

士林地院考量戴男血气方刚,且事后已获得被害人原谅,因此轻判缓刑。(图/记者一中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情欲失控新北市一名外型亮丽的女子106年11月到KTV替王姓闺蜜庆生,直到清晨才醉醺醺地由王女的干弟弟戴男(18岁)护送返家,岂料戴男到了租屋处后竟佯称要借厕所,强入房内性侵被害女子得逞;士林地院法官认为,戴男年轻气盛、血气方刚,且酒后难以克制自身情欲才会犯下大错,考量戴男事后已赔偿被害人15万元并达成和解,今(20日)依强制性罪嫌判其1年10月徒刑、缓刑4年,全案仍可上诉。

判决书内容指出,当天是被害女子的王姓闺蜜生日,众人到KTV彻夜饮酒欢唱,直到清晨6时许才散场返家,由于当时女子喝得醉醺醺,王姓闺蜜考量人身安全,便委由干弟弟戴男护送女子回家,岂料2人搭乘计程车返回租屋处后,戴男竟借口借厕所而走进房内,还趁女子酒醉躺在床上休息之余性侵得逞。

女子事后不甘受辱,情绪崩溃大哭,拨打电话给王姓闺蜜质问「现在该怎么处理?」王女听闻干弟兽行后也不护短,立即赶到租屋处陪着闺蜜验伤、并报警逮人。戴男事后到案也坦承犯行,最后经协调后与被害女子达成和解,并允诺赔偿15万元。

士林地院法官认为,犯案当下戴男年仅18岁,正值血气方刚,加上当时酒精催化,难以克制情欲而铸下大错,考量事后戴男深具悔意且也与被害女子达成和解,因此减刑轻判1年10月、缓刑4年,期间交付保护管束,另须提供200小时义务劳务,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