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男「假借厕所」进屋内袭胸11岁女童 赔40万获缓刑+精神治疗
▲萧男竟以「借厕所」为由,进入屋内摸11岁女童胸部!萧男事后认罪并赔40万元和解,法官给予缓刑,但命他接受「精神治疗」。(示意图/记者邝郁庭摄)
一名萧姓男子竟以「借厕所」为由,使11岁女童失去戒心,开门让他进入屋内,萧男便趁机「袭胸」得逞。事后萧男认罪,并赔偿40万元获和解,台北地院审酌后,依萧男对未满14岁女子犯强制猥亵罪,判刑2年,可缓刑5年,须接受精神治疗。可上诉。
判决指出,萧男于2019年3月17日下午骑乘机车时,在路上见女童懵懂无知、不易防备,竟尾随进入女童居住的社区,并以「借厕所」为由进入女童家中,随后竟藉称「做医疗」、「按摩」,将双手伸入女童衣服内抚摸其胸部,女童受到惊吓后哭泣,萧男旋即离去,女童随后致电给父亲,父亲一得知便马上报警处理。
法官审酌萧男犯后坦认犯行,并以40万元与女童及女童父亲达成和解,足认萧男积极弥补己过,有赔偿女童身心所受损害的诚意,且女童父亲也具状表示愿意给萧男自新机会,不希望萧男入监服刑,同意给予缓刑,但希望萧男能去治疗。
法官考量一切情状后,认为萧男可引《刑法》规定减刑,因此依萧男对未满14岁女子犯强制猥亵罪,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应依执行检察官指示,前往医疗或心理咨商机构接受精神治疗、心理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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