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判无罪!浩鼎内线交易案 高检署不上诉而无罪确定
曾为股后的上柜公司浩鼎生技公司,在2016年间乳癌新药解盲失败后,爆发公司董事长张念慈等多名经理人,疑似提早知悉解盲失败的「重大消息」,而大量卖股避险。张念慈等5人遭起诉,但一二审均判决无罪。高等检察署收到判决书后,认为全案认事用法并无违误,因此决议不上诉,全案无罪确定。
本件乃因张念慈遭检方指控,以1500张技术股和3000张浩鼎股票贿赂前中研院长翁启惠,遭检方侦办,最后以「贪污行贿」、「内线交易」等罪嫌,提起公诉。贪污行贿案因翁启惠涉案的关系,以致外界极度关切,而贪污案于2018年在一审士林地院审理期间,张念慈就发表声明指出,他与翁启惠为40年的旧识,两人在麻省理工学院求学时,就已经结为好友。
而除了交情好以外,两人更是创业的好伙伴。在1998年合伙成立Optimer公司,成功研发多种药物,更在2007年于美国NASDAQ上市,最后公司也被大药厂Merck以8.3亿美金并购。因此台湾浩鼎公司在2002年才在Optimer公司的援助下成立,张念慈也担任浩鼎公司的董事长,公司也因研发多种新药,股价一路飙涨,一度荣登上柜公司股后。
但浩鼎2016年2月间,乳癌新药解盲失败后,公司就爆发一连串状况。检方除认定张念慈以股票行贿翁启惠外,更认为张念慈、副董事长许友恭、总经理兼发言人黄秀美等5名经理人,早知新药解盲失败的「重大消息」,故相继卖股避险。其中检方认为张念慈因此规避损失2400余万元,因此对5人均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判决张念慈等人无罪,检方上诉第二审,高等法院1月底宣判,还是以查无实证为由,驳回检方上诉,依照《刑事妥速审判法》规定,检方上诉除有判决违背宪法、大法官解释等状况,否则不得上诉。因此高等检察署收到无罪判决书后,认为判决并无违背法令之处,因此决议不上诉,让全案无罪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