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重创公务员廉洁形象 林锡山贪污案13被告刑期

▲林锡山被判16年有期徒刑,法官痛批,重创公务员廉洁形象,立法院的采购品质令人忧虑。(图/东森新闻)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针对前立法院秘书长林锡山收贿案,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宣判。法官重批林锡山「重创公务员之廉洁形象」,也影响了正当厂商参与立法院资讯标案意愿,立法院的采购品质更令人忧虑,拖累立法院资讯处人员

根据判决,林锡山要求的回扣,大致以每年年初、年中,一年索取2次的方式进行,金额网远科技标的标案金额,加上「市场行情」来计算,结果大约是得标金的20%。法官认为,虽然林锡山在与厂商约定时,并没有说是要收取哪件标案的回扣,但确实有说,相关案件愿意帮忙推动等话。加上网远科技提出金额后,林锡山都「加以允受」,所收取的款项即为回扣无误。

林锡山贪污案,13名被告刑期:

壹、林锡山部分一、林锡山公务员犯购办公用器材收取回扣罪,共八罪,各处有期徒刑伍年陆月、伍年陆月、伍年陆月、伍年陆月、柒年、伍年陆月、陆年、伍年陆月(详如附表一所示),均褫夺公权陆年。又犯公务员财产来源不明罪,处有期徒刑壹年,褫夺公权壹年。应执行有期徒刑壹拾陆年,褫夺公权陆年。

二、已缴交之犯罪所得新台币参仟玖佰伍拾万元没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台币贰亿参仟陆佰壹拾捌万陆仟玖佰贰拾元没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没收时,追征其价额。三、林锡山其余被诉洗钱罪部分无罪。

贰、陈露生部分陈露生公务员共同犯对主管事务图利罪,处有期徒刑伍年陆月,褫夺公权参年。又共同犯公务员泄漏国防以外之秘密消息罪,处有期徒刑柒月。应执行有期徒刑伍年捌月,褫夺公权参年。

参、高振源部分高振源共同犯公务员泄漏国防以外之秘密消息罪,处有期徒刑陆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壹仟元折算壹日,缓刑参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依检察官命令,向指定之政府机关、政府机构行政法人、社区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机构或团体,提供陆拾小时义务劳务

肆、陈亮吟部分陈亮吟共同犯公务员泄漏国防以外之秘密消息罪,处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壹仟元折算壹日,缓刑参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依检察官之命令,向指定之政府机关、政府机构、行政法人、社区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机构或团体,提供陆拾小时之义务劳务。

伍、蔡望怡部分蔡望怡共同犯公务员泄漏国防以外之秘密消息罪,处有期徒刑陆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壹仟元折算壹日,缓刑参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依检察官之命令,向指定之政府机关、政府机构、行政法人、社区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机构或团体,提供陆拾小时之义务劳务。

陆、王文龙部分王文龙共同犯公务员泄漏国防以外之秘密消息罪,处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壹仟元折算壹日,缓刑贰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依检察官之命令,向指定之政府机关、政府机构、行政法人、社区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机构或团体,提供肆拾小时之义务劳务。  。

柒、苏百惠部分苏百惠犯公务员泄漏国防以外之秘密消息罪,处有期徒刑陆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壹仟元折算壹日,缓刑贰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依检察官之命令,向指定之政府机关、政府机构、行政法人、社区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机构或团体,提供陆拾小时之义务劳务。

捌、李保承部分李保承非公务员共同犯贪污治罪条例第十一条第二项之交付贿赂罪,共七罪,各处有期徒刑陆月,如易科罚金,均以新台币壹仟元折算壹日,均褫夺公权壹年。又非公务员犯贪污治罪条例第十一条第二项之交付贿赂罪,处有期徒刑陆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壹仟元折算壹日,褫夺公权壹年。应执行有期徒刑贰年陆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壹仟元折算壹日,褫夺公权壹年。

玖、萧月妮部分萧月妮非公务员共同犯贪污治罪条例第十一条第二项之交付贿赂罪,共七罪,各处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罚金,均以新台币壹仟元折算壹日,均褫夺公权壹年。又非公务员帮助犯贪污治罪条例第十一条第二项之交付贿赂罪,处有期徒刑参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壹仟元折算壹日,褫夺公权壹年。应执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壹仟元折算壹日,缓刑贰年,褫夺公权壹年。

拾、林明玉部分林明玉非公务员帮助犯贪污治罪条例第十一条第二项之交付贿赂罪,共二罪,各处有期徒刑参月,如易科罚金,均以新台币壹仟元折算壹日,均褫夺公权壹年。应执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壹仟元折算壹日,缓刑贰年,褫夺公权壹年。

拾壹、萧月如部分萧月如非公务员帮助犯贪污治罪条例第十一条第二项之交付贿赂罪,处有期徒刑参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壹仟元折算壹日,缓刑贰年,褫夺公权壹年。

拾贰、刘馨蔚部分刘馨蔚无罪。

拾参、蔡槟全部分蔡槟全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