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税适度调回幅度 南市10议员吁体恤民困

南市议会副议长郭信良等人,建议市府房屋税比照台中市作法,采最低调幅40%,并且不予以追溯15年,以体恤民困,共度艰难。(图/市议会提供)

记者林悦/南市报导

台南市议会副议长郭信良、市议员陈秋萍蔡旺诠、陈怡珍林志聪赖惠员吴通龙赵昆原庄玉珠林庆镇26日指出,鉴于民生物资浮动人民普遍感受生活大不易,房屋税调涨一案,应该适度调回涨幅,以舒缓压迫感,建议比照台中市的作法采最低调幅40%,并且不予以追溯15年,以体恤民困,共度艰难。

副议长郭信良指出,有关台南市民国90年7月以后的建物于民国105年适用1.67倍的税率,追溯15年,此举根本罔顾程序正义,同时大幅调涨形同突袭人民,以致人民生活财产受到严重冲突,已经破坏人民对政府信赖保护原则,同时也违反宪法保障人民权益不受侵害的立法意旨,也就是对于不利人民之事不可采取溯及既往之原则。

台南市府采取依3年平均数做为调涨依据,涨幅67%,为原来的1.67倍,并且回溯15年均适用调涨幅度,此一房屋税举措一出,引发各界议论纷纷。台南市务农人口仍占了大宗,跟其他以工商业为主的直辖市无法相提并论,相对一般市民收入也较低,乍接市府税单只能缩衣节食应付高额税赋,实在不是有为政府应有之举措,宜加以体恤才对。

议员蔡旺诠指出,民国83年12月公告大法官释字第369号房屋税法土地法第147条与第187条内容有冲突(土地法第187条建筑物为自住房屋时,免予征税)本应该检讨修正,然事过20多年行政与立法仍未完全解决此法律争端,只修房屋税条例遗漏土地法第187条,以致房屋税调涨尚缺正当性,至盼行政院赖清德接地气提修正案,未来与立法院一同解决此法律争议

蔡旺诠说,政府因人民而存在,每3年检讨房屋税却怠惰不施行,如今因为一纸中央公文指称,30年未调涨,台南市政府竟然一次调涨个够,台南市更是六都首创追溯15年课征房屋税,让人民荷包大失血为之怨声载道。

议员赖惠员强调,房屋税缴款通知单于每年的4月20日寄出,依税捐稽征法第1条之1第2项规定,「财政部发布解释函令,变更已发布解释函令之法令见解,如不利于纳税义务人者,自发布日起获财政部指定之将来一定期日起发生效力。」不过市府却带头违法、一意孤行调涨。

台南市议会副议长郭信良等10位议员说,宪法保护人民权益不受侵害,不利当事人不可溯及原则,也就是说不利人民的事情不可以采取追溯原则,台南市房屋税之调整应秉持此一精神,保护人民权益不受侵害。建议市府应调降房屋税比照台中市政府的作法,而行政院也应做出全国一致性天花板限制,以防止如双北两市2倍的漫天涨法,否则不排除和人民一起打行政诉讼或政策性公民投票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