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日起开征106年使用牌照税 预估多收613亿

牌照税示意图。(图/来源自东森新闻

财经中心综合报导

财政部于昨(28)日召开赋税记者会,表示将于4月1日起开征106年使用牌照税,其缴款书已开始陆续寄发,缴纳期限至5月2日止。民众可持缴款书至邮局以外的金融机构、便利超商缴款,或用健保卡及自然人凭证线上查缴,预估可征得613亿元税收

根据统计,今年牌照税开征车辆数约710万辆,较去年增加14万9,859辆,成长率约2.16%,初估今年实征净额上看613亿元,年增率2%。

若从地区别来看,使用牌照税的「缴税大户」第1名为新北市,其税额高达86亿2642万元,第2名则台中市,有85亿4052万元,第三名则为高雄市,有68亿3840万元。

若从开征车辆数量区别,台中市以97万5018辆为首,新北市则为94万5493辆位居第二。新北市税捐稽征处处长黄育民表示,牌照税的税额级距是以汽缸排气量区分,虽说台中市登记车辆数较多,但以总排气量来看,新北市仍然较大,因此总税额较台中市高。

黄育民说,除营业用车辆自10月起课征下期牌照税外,包涵自用车辆、营业用车辆、151cc以上机车所有人或使用人,皆是使用牌照税的课征对象。他亦提到,若逾期未完税,在滞纳期满后使用公共水陆道路经查获者,除要补税外,更会另处以应纳税额1倍以下罚锾,提醒民众多加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