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源节流!苗栗县105年起 使用牌照税将全面收回自征

苗栗县明年起将收回自征使用牌照税,增加县府收入。(图/本报照)

记者张暐珩/综合报导

苗栗县长徐耀昌2日在脸书引述媒体报导表示,苗栗县过去65年的使用牌照税都委托公路总局新竹监理代征,但为了因应财政黑洞,县府税务局105年起使用牌照税将全面收回自征,预估前3年可省1千2至1千3百万元。

根据「自由时报」报导,苗栗县从民国39年起,委托交通部公路总局新竹区监理站代征,主要是监理单位有较为完整的车籍税籍资料,也符合使用牌照税法相关规定;但由于苗栗县财政困窘,为开源节流,104年会就发税单部分,先收回试办,如果成效不错,明年起会全面收回自征用牌照税,不再支付代征费用给监理机关,将自行办理核税、发单等作业,达事权统一

全案并于1日获得县务会议审议通过,并预估前3年可省下约1千2至1千3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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