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啰!请领临时牌照10月1日起要征收燃料使用费
▲请领临时牌照,10月1日开始要征收燃料使用费啰!(图/东森新闻)
开车民众要注意啰!原先临时牌照只需缴纳临时号牌规费、行照规费以及牌照税,但从10月1日开始,汽车所有人申领临时牌照,依自用汽、机车以排气量区分,将按实际领用日数课征燃料使用费!其中,每日征收费额,以每年费额÷12月÷30日,尾数算至元为止,角以下不计。落实使用者付费,用多少天付多少费额。
高雄所也提醒,请领临时牌照使用期限届满后,应将临时牌照向监理机关缴销,且不得以临时牌照做为载运客货收费营业之用,违者将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5条规定,处新台币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罚锾。
临时牌照规费缴纳:1、临时号牌:新台币150元2、行照:汽车新台币200元、机车新台币150元、拖车使用证新台币200元。 3、牌照税:按申请日数及车别缴纳使用 (1)机 车 : 5元(2)小客车 : 41元 (3)大客车 : 23元(4)货 车 : 22元(5)曳引车 : 28元4、燃料使用费:依自用汽、机车以排气量区分,将按实际领用日数课征燃料使用费。(每日征收费额,以每年费额÷12月÷30日,尾数算至元为止,角以下不计。)
临时牌照注意事项1、汽车在未领有正式牌照前,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申请临时牌照:(1)驶往海关验关缴税。(2)驶往公路监理机关接受新领牌照前检验。 (3)买卖试车时。(以上申领使用期限,均不得超过5日。但有正当理由申请再领者,各以1次为限)。(4)因出售或进口由甲地驶往乙地。(申领使用期限得视行程需要核定。但在同一省市不得超过15日)。(5)准许过境之外国汽车。(应由入境公路监理机关核发临时牌照,最多不得超过3个月,并于出境时缴回)。 2、临时牌照在有效期限届满后不得使用,应即将该牌照向公路监理机关缴销之,逾期3日缴回者,罚款新台币900元。 3、领用临时牌照之车辆,不得载运客货收费营业。
下载「ETtoday新闻云APP」带你关注生活大小事→iOS:https://goo.gl/rmIDdxAndroid:https://goo.gl/XPe8U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