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U人民币衍生性金融商品松绑
金管会今(3)日进一步宣布放宽DBU(指定外汇银行)人民币衍生性金融商品项目,得办理各种组合交易并得以人民币、外币或新台币计价或交割,及开放得连结宝岛债及大陆地区股价ETF,DBU得依规定办理。
金管会说明,外汇指定银行(DBU)办理涉及两岸衍生性金融商品,属衍生性外汇商品业务的管理,可迳向中央银行申请许可,中央银行外汇局前并已发函规定DBU办理衍生性人民币商品之范围及申请程序。
为因应业者业务需求,银行公会日前向金管会建议进一步开放DBU办理人民币商品范围,对此,中央银行外汇局已于102年9月14日函DBU,进一步开放得办理各种组合交易并得以人民币、外币或新台币计价或交割,及开放得连结宝岛债及大陆地区股价ETF。
金管会表示,此次人民币衍生性金融商品的进一步开放,可增加银行商品设计的弹性并提供多元化的人民币商品,符合金管会积极推展「发展具两岸特色之金融业务计划」及「以台湾为主之国人理财平台方案」的目标,并有利于金管会配合推动「金融业纳入自由经济示范区之规划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