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DBU开办人民币业务、投资陆股免申请

金管会宣布,DBU办理人民币存、放、汇款业务,未来将无须向金管会申请许可。(图/资料照片)

记者蔡怡杼台北报导

中央银行25日宣布,农历年前外汇指定银行(DBU)即可办理人民币存款业务,对此金管会表示,人民币准用管理外汇条例,即DBU可办理人民币存、放、汇款等业务,并得投资大陆地区政府公司发行的有价证券,无须向金管会申请许可,且DBU日后办理涉及两岸衍生性金融商品,可迳向中央银行申请许可。

金管会指出,鉴于两岸货币清算机制已建立,依「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规定,两岸货币清算机制建立完成后,人民币在台湾地区的管理,准用管理外汇条例有关的规定。

此外,金管会已于25日修正「银行办理衍生性金融商品业务应注意事项」第7点规定,删除该点第1项第1款有关银行办理涉及两岸衍生性金融商品应先经金管会核准的规定。尔后DBU办理涉及两岸衍生性金融商品,可迳向中央银行申请许可。

金管会表示,为落实银行风险管理及保护投资人,金管会并已与中央银行就开放DBU办理该等商品达成共识,采循序渐进开放原则,先开放成熟度高、风险较低连结至大陆地区利率汇率股权类之标的资产,且得以人民币计价交割的衍生性金融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