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机动车使用牌照税开征 缴纳期限5/3止

民众税单便利商店利用其他多元方式缴税,逾期缴纳将受滞纳金与罚锾相关处分。(台中市政府提供)

牌照税开征了!110年各类型汽车及151cc以上机车使用牌照税即日起开征,台中市政府地方税务局表示,因应银行4月30日调整劳动节补假,缴纳截止日顺延至5月3日止,民众可持税单至便利商店或利用其他多元方式缴税,逾期缴纳将受滞纳金与罚锾相关处分,请多加留意。

地税局指出,请民众于缴纳期限内完纳税款,如逾期缴纳,每逾2日加征1%滞纳金,最高加征至15%,超过30日仍未缴纳者,将移送行政执行分署强制执行,如车辆继续行驶或停放公共道路被查获,除补缴税外,还会处应纳税额1倍以下的罚锾。

地税局表示,台中市使用牌照税单已于3月24日起陆续寄发,请纳税民众注意查收,如未收到税单请尽速向地税局、所属各分局设置台中区监理所及台中市、丰原监理站的服务柜台或利用线上申请补发。

地税局强调,如有使用牌照税相关问题,欢迎拨打税务局免费服务电话0800-000321或(04)2258-5000转1接客服中心,将有专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