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申报 中市加强稽查
杜绝潜在风险,台中市经发局等单位,联合展开稽查工厂危险物品。(台中市政府提供/陈世宗台中传真)
危险物品如达法定管制量以上,应网路申报并依规投保。台中市政府经济发展局即日起至4月底,联合消防局、环境保护局及都市发展局,稽查危险物品达管制量30倍以上工厂;避免高风险工厂疏于管理导致潜在灾害可能,尚未符合者也已辅导要求限期完成,以维公众安全。
经发局长张峰源说,依据「工厂危险物品申报办法」,制造、加工或使用氧化性固体、易燃固体、发火性液体、发火性固体及禁水性物质、易燃液体、自反应物质及有机过氧化物、氧化性液体等,危险物品达法定管制量以上的工厂应办理网路申报。
「公共安全防范未然!」张峰源表示,工厂内置放危险物品超过管制量,每半年须上网申报危险物品用量,由经发局接续审核辅导业者务必符合投保等相关规定;申报期结束后,市府会实地稽查访厂,截至目前多数业者均已依规完成,尚未完全符合者也已辅导限期完成。
经发局表示,稽查对象如某玻璃业者,因高温熔解制程,需使用柴油、重油加温完成熔融处理,厂地内置放露天大型储槽;另某农药化工厂因制造加工使用多项较具危险性易燃固、液体等物品,于厂房内制程区、仓库以桶装方式存放多项危险物品。
经发局强调,为落实危物、劳安、公安、建管及环安等规定,联合稽查时相关局处各依辖管法规实地检查辅导业者符合规定;为强化行政机关横向联系,工厂业者另需上传危险物品放置位置,及机器设备厂区配置图到工商系统等,预防及降低重大工安事故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