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诉愿更方便 劳动部诉愿「e指化」

为使民众能更方便查询劳动部诉愿案件进度及决定书内容等公开资讯,劳动部去年规划整合诉愿及劳工保险(就业保险)争议审议,建置「劳工行政救济案件资讯整合平台」,并在劳动部全球资讯网设置「诉愿及劳就保争议审议业务专区」连结。

劳动部表示,整合平台除可提供民众查询案件进度及决定书内容外,亦提供线上声明诉愿、到会陈述、申请阅览卷宗及诉愿业务相关表格文件下载等便利功能

劳动部表示,由于诉愿法规定诉愿须在行政处分送达之次日起30日内向原行政处分机关或受理诉愿机关以书面方式提起,实务上常发生诉愿人未能亲自收受行政处分,而寄存在邮局,不论诉愿人实际上何时到邮局领取,行政处分在寄存于邮局之日即为合法送达日期,已发生送达效力,导致诉愿人知道行政处分内容时,已快逾救济期间,或是诉愿人提起诉愿时,资料尚未准备齐全,发生来不及提诉愿之情形,此时即可利用劳动部救济平台「线上声明诉愿」的功能,先于线上声明诉愿,但劳动部提醒,仍须在30日内补送亲自签名或盖章之诉愿书到受理诉愿之单位,完成提起诉愿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