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人寿不满遭劳基法裁罚提诉愿 北市劳动局提1理由回复
台北市劳动局6日公布2024年3月违反《劳动基准法》裁罚结果,共有60家事业单位遭到裁处,其中最高为南山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遭罚160万。(本报资料照片)
台北市劳动局6日公布2024年3月违反《劳动基准法》裁罚结果,共有60家事业单位遭到裁处,其中最高为南山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遭罚160万,对此南山人寿发出3点声明,强调尊重个别内勤员工的加班意愿,除取得同意外也有给付足额加班费,针对不合理之处已依法提起诉愿救济;劳动局今(7)日回应,相关裁处事实及程序皆依法办理,并无违误。
针对6日的裁罚结果,劳动局长高宝华当时表示,南山人寿因迟迟未获工会同意延长工时,违法次数不断累积,已达最高罚锾金额,呼吁公司应积极并有诚意地和工会协商,以免一再触法,企业主应将员工视为珍贵的资产,而非单纯的人力成本。
不过南山人寿随即发表声明,强调南山人寿尊重个别内勤员工的加班意愿,同时取得99.9%的内勤员工加班同意书,若员工为了提供对保户及业务伙伴有效率的服务品质,主动愿意在业务繁忙之际提出加班申请,才会在必要时协请内勤员工加班,并依劳基法之加班费给付基准给付足额加班费,并无损及内勤员工权益。
南山人寿认为,这次北市府裁罚有不合理之处,已依法提起诉愿救济,南山人寿将静待诉愿机关之处理结果。
而劳动局今日则回应,6日公布北市违反劳动基准法裁罚结果,当中由于南山人寿因多次违反同一规定,已达裁处罚锾金额上限100万元,且相同违规行为,经累计裁处在案后,仍持续性违反同一规定而未为积极改善,侵害劳工权益甚钜,就其事业规模及违反情节,足认其违反行政法上义务行为,应受责难程度重大。
劳动局指出,因此依《劳动基准法》规定加重罚锾至法定罚锾最高额二分之一,即150万元;另外本次裁处南山人寿尚有劳工休息日加班未给付加班费之情事,裁处10万元,以上合计裁处160万元,尚无不合理之处。
劳动局表示,此案南山人寿已于10日向台北市政府提起诉愿,局方也依法答辩在案,后续将由诉愿审议委员会进行审议。
高宝华表示,再次诚挚呼吁南山人寿应积极并有诚意地和工会进行协商,以免一再触法,劳动局未来仍会持续关注此案,倘持续发生相同情事,仍将依法办理,以维护劳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