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半遭开罚110次 南山人寿成为劳基法违规大户 

南山人寿因违反劳基法遭开罚逾百次。(图/记者汤兴汉摄)

记者余弦妙/台北报导

自2011年7月1日《劳基法》新增规定,各县市政府定期公布辖区内违反工资工时规定的企业后,根据劳动资料库显示,从去年1月截至今日8月6日止,全台共计有1万2057件违规事件

其中南山人寿违法项次高达110项次,其中以延长工作时间未经劳资会议同意、女性夜间工作未经工会同意等违规事项为最大宗;另外,从资料库中也发现家乐福也违规了32项次,其中违规事项最多的与南山人寿也是相似,都是延长工作时间未经劳资会议同意、女性夜间工作未经工会同意这两项

劳动部官员指出,以上这些被开罚的企业主要都是因为没有跟工会协商,所以才会被开罚。

劳动部官员说,南山人寿目前对于被开罚后,有提出诉愿,甚至还有提到行政诉讼,但由于法规规定若是要延长工时,若有工会就必须经过工会同意,虽然南山人寿主张自己有经过个别劳工同意加班,但就是未通过工会同意所以才会违法。

劳动部官员补充,家乐福被开罚也都是相同情况,均是未拿到工会同意就违反劳基法第32条第1项及劳基法第49条第1项。

对此,南山人寿回应,此涉及业务员保险公司契约定性问题,至今民事法院已有48件判决一致认定南山人寿与外勤业务员之间「非属劳动契约关系」,且南山人寿亦符合大法官释字第740号解释揭示「非劳动契约关系」之判断标准。至于雇佣制度下的内勤员工,南山人寿均遵照法令提拨退休金

南山人寿表示,因为劳基法规定,如果企业有工会,劳工加班要经过工会同意。但南山人寿企业工会绝大多数会员是外勤业务员,由多数外勤业务员组成之工会来同意内勤员工是否加班甚不合理,而南山人寿至今已经取得99.8%内勤员工同意加班,如有加班均依法给付加班费,但依现行劳动法令,个别劳工的加班同意并无法取代工会的加班同意,经检举,南山人寿即遭各地劳工局开罚,而造成南山人寿裁罚件数较高的原因

最后,南山人寿表示,对于违反劳动法令屡遭相关劳动机关裁罚,南山人寿除透过司法途径寻求民事法院、行政法院一致解释以外,针对加班情况,南山人寿已逐步增加人力明显改善加班情形

家乐福表示,企业皆依劳基法办理,若有管理人员未遵守法令规定,经查证属实亦会予以严惩。目前家乐福仍持续努力与工会进行团协沟通,以保障公司女性员工夜间工作及员工自愿加班之工作权。

家乐福表示,近年来皆定期与企业工会进行协商,每2个月都会与工会开会沟通讨论员工案件权益议题,但在女性夜间工作及延长工时的同意权上,为能提供更好工作权益彼此还在努力取得共识;期盼以双赢思维,获取工会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