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会适用劳基法 引争议再暂延
劳动部公告农田水利会将于今(105)年7月1日开始适用《劳动基准法》,因事关广大水利人权益,引发各水利会反弹,要求劳动部公告废止。桃园农田水利会30日指出,劳动部于该法实施前夕、函文给各水利会,将自107年7月1日开始适用《劳动基准法》。
桃园农田水利会30日指出,农田水利会是法定的公法人,是能够行使公权力的行政机关,员工性质上像公务员,且是非营利事业单位,主要为推行农田水利事业,假使依照《劳基法》雇主不得强制劳工加班,若未来遇到紧急或重要公务,容易造成执行不力。
劳动部是在103年12月31日公告,农田水利会从105年7月1日起适用《劳基法》,因各农田水利会长事先未受邀商讨,相当不认同,其中宜兰、桃园、高雄、屏东四个水利会会长更发出联合声明表达反对。今年5月底水利会联合会于桃园市平镇区举办水利节表扬大会,更公开要求新政府将7月1日开始适用《劳动基准法》公告予以废止。
水利会指出,任何的新政策应比现行制度好才是上策。农田水利会的人事法令包括薪给、工作时间、休假、退休、工作条件等原已优于《劳基法》。如果为了保障员工权益,政府只要修改少部分规定即可,没必要全面适用《劳基法》,如此反而可能使退休福利降低,造成优秀人才出走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