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署未过关! 4组总统副总统独立参选人保证金没收
中央选举委员会17日举行委员会议,会中审定通过第14任总统、副总统选举被连署人连署结果,而本届总统副总统选举经公告之被连署人中,有张东山及林丽容、蓝信祺及朱淑芳、林幼雄及洪美珍、许荣淑及夏涵人等4组,连署人数不足法定连署人数二分之一,其连署保证金依法均不予发还。
中选会表示,依104年9月22日公告之第14任总统、副总统选举法定连署人数为269,709人,至104年11月6日被连署人提出连署书件期间截止前,计有张东山及林丽容1组向台北市选举委员会提出连署书件72份,其余蓝信祺及朱淑芳、林幼雄及洪美珍、许荣淑及夏涵人等3组,均未向各直辖市、县(市)选举委员会提出连署书件。
中选会进一步指出,经查核张东山及林丽容1组被连署人提出之72件连署书件,实际清点人数为72人,合于规定之连署人数为72人。
中选会说明,依据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第23条第4项规定,被连署人之连署人数,于规定期间内,已达最近1次立法委员选举选举人总数百分之一点五者,该会应定期为完成连署之公告,发给被连署人完成连署证明书,并发还保证金。连署人数不足规定人数二分之一者,保证金不予发还。爰此,上开4组连署人数均不足法定连署人数二分之一,其连署保证金依法均不予发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