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网路散布亲密照刑度轻 绿委提修法

民进党立委吴宜臻提醒小心分手「摄狼」,让亲密照变成伤害。(图/记者赖映秀摄)

记者赖映秀/台北报导

开春以来网路上流出不少女性自拍、亲密照片,民进党立委吴宜臻12日提醒热恋中的情侣情人节即将到来,情侣不要冲动拍摄亲密照,如果真的遭遇恐怖情人以亲密照威胁金钱性关系,应该向检警报案,也会提出修法,加重相关刑度

根据统计,2012年平均每个月有2.35件亲密照片流出,而57%女性认为「可以」拍摄亲密照片。吴宜臻表示,大部分流出照片都是自拍,拍摄当下双方都同意拍照,但是分手后就无法回复,或遭报复性散布;偷拍、胁迫拍摄比例仅5%,「不是只有偷拍照才会被散布」。

妇女救援基金会执行长康淑华指出,统计2012、2013年66个媒体报导的亲密照外流案件,从24件增为42件,照片主角95%是女性,其中有6成被害人是合意拍照。康淑华说,分手情人透过散布亲密照恶意报复,要求金钱或性关系,对于被害人是精神暴力,呼吁女性向社工咨商师或司法部门求助。

与会的律师吴秀娥表示,分手情人用曾经相爱的照片要胁,已经触犯恐吓罪,散布照片也将触犯散播猥亵物品罪,如果是偷拍就有妨害秘密罪责。吴秀娥指出,被害人要冷静面对,掌握证据资料、恐吓内容,检警必须要受理,或向地检署按铃提诉。

吴宜臻强调,单纯散布照片遭起诉,易科罚金1天1千,最高也只罚18万,考量被害者受伤害的不可回复性,将提出《性骚扰防治法》、《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修法,加重相关刑度,或另订专法,增加法院裁量权。吴宜臻呼吁,情侣间不要冲动拍摄亲密照,民众也不该散布、传阅、观看网路亲密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