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遭虐死引公愤 蓝委连署修法:凌虐儿少提高法定刑度
国民党立委黄健豪。(本报资料照片)
台北市一名保母受儿福联盟委托照顾一岁大男童,涉嫌与胞妹凌虐男童致死,手法残忍震惊社会,国民党立委黄健豪12日表示,已提出修法连署,针对成年人伤害儿童这类重大恶行,提高法定刑度,用来吓阻再有类似事件发生,目前法案已连署完毕,预计本周五将完成一读,交付委员会审查。
黄健豪指出,根据卫福部统计有关儿童少年受虐人数,108年有11113名受虐儿,109年有12610名,110年有11523名,111年有11950名,到了112年上半年也有6907名受虐儿,显示这类凌虐事件层出不穷。
黄健豪表示,然而到司法审判时,目前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加重其刑的规定,只有规范伤害,而涉及凌虐的妨害幼童发育罪,最重只判刑五年,造成凌虐犯罪行为严重于伤害,刑度却较轻,而许多判决根据犯罪行为样态归纳为凌虐时,却刑度却较轻,非常不合理,更让一些凌虐儿童的犯罪者有侥幸的心态。
黄健豪认为,为有效吓阻成年人对儿少之凌虐行为。全面保障儿童身心健全发育,针对此恶性重大行径,他提出修刑法第286条,提高其法定刑度。日前已完成连署,送入立法院程序委员会,预计本周五就可完成一读,交付委员会审查。
黄健豪强调,除了修法加重惩处施虐者,事前预防远比事后严惩重要,对于整个体系在有追踪保护机制下仍旧出现憾事,政府应全面检视当前的访视制度、社工人力、保母评鉴机制及薪资待遇是哪项环节出问题,亡羊补牢,别再出现下一个受虐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