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少修法增建「犯罪资料库」 徐巧芯:凌虐致死可处死刑
国民党立委徐巧芯提案修法捍卫儿少免于受虐权益,补强蔡政府大破洞的社会安全网。(示意图/资料照)
艺人黄子佼持有未成年少女被偷拍的不雅影片,又有受害者出面指控性侵,除了舆论一面倒社死挞伐外,也引发不少人对相关修法完善的讨论。国民党立委徐巧芯表示已提案修正《儿少性剥削条例》,目前在立院连署中,此次修法有3大重点,包括各项罚则、刑度提高、加入心辅制度、建立加害者资料库并且定期检讨。同时,刑法286条也提出修正,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18岁以下之身心健全或发育者,若致死最高可处死刑。
「已提案修正《儿少性剥削条例》,目前立院连署中!」徐巧芯今(9日)在脸书发文指出,此次修法有三大重点,包括各项罚则、刑度提高、加入心辅制度、建立加害者资料库并且定期检讨。她提出的版本将增建立「犯罪资料库」,强化并整合跨部会资讯,对於潜在的犯罪风险或已被通报犯罪嫌疑人,必须更全面的预防,并定期检讨防治性剥削之成效。
「全面提高相关罚则!」徐巧芯表示,犯案首谋依犯罪情形最高可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帮助犯或向犯罪者购买、观看、引诱、容留、招募、媒介、协助者,也将最轻本刑提高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对于涉犯本法所述之犯罪造成儿童及少年死亡或重伤者,维持死刑或无期徒刑之法律规定。同时刑法286条也提出修正,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十八岁以下之身心健全或发育者,若致死最高可处死刑。
徐巧芯强调,此外,即便在审理过程中针对相关性影像之保存,应在判决确定后尽速销毁,避免流入网上对被害人造成二度伤害。
徐巧芯提到,儿虐相关之刑法286已通过一读,将建议党团优先排审,「一起保护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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