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遭指补习班稽查不力 教育局:加强训练稽查人员

北市遭指补习班稽查不力,教育局对此回应会加强训练稽查人员 。(示意图/shutterstock)

监察院16日指出北市有2间补习班长期违法经营幼儿园,北市教育局对短期补习班稽查不力且流于形式,对此,教育局表示,会对补习班严格查缉,加强稽查人员教育训练,强化搜集各类事证的能力,防堵三类业者「跨域」提供服务,保障儿少权益。

教育局表示,目前补习及进修教育法并无限制补习班招收学生的年龄层,也因幼儿园管理法对外语教学与聘雇外籍教师的限制,让国内幼儿美语教学及外籍教师仅存于补习班,但若补习班招收6岁以下幼儿,全日收托,从事幼保服务,经查属实,将视同未立案幼儿园,依据幼教法裁罚。

教育局指出,补习班也与儿童课后照顾服务中心(俗称安亲班)有差别,课后照顾中心可供餐、照顾国小学童休憩、收取餐费,但不得从事单科教学;补习班可从事单科教学,但不得主动供餐、收取照顾月费。补习班从事「儿童课后照顾服务」认定方式,采多元搜证,例如广告、市招、服务、收费项目、现场是否设有厨房等具体事证研判,难以单一行为认定。

教育局表示,近年积极查缉从事非属补教业务的补习班,视同未立案机构,依据幼教法或儿少福利保障法重罚,2016年至今每年总计裁罚金额依序为2016年60万、2017年为48万、2018年为174万、2019年132万、2020年为286万元。

教育局表示,现行法令区分为三类机构,学生依据需求于不同时段安置于三类不同机构,才会有监察委员形容的「台北市○○短期补习班…申请短期补习班、幼儿园、课后照顾安亲班及实验教育等数个机构名义,让学生在数个机构间游走移动,以规避管理法令…等情」,家长无所适从,同时造成稽查困难。

教育局指出,教育部多次召开会议研商修订法令,适度松绑幼儿园相关管理规定,并研议整合补习班与课照中心,针对招收12岁以下学生的补习班,研订设施设备、人员资格等标准,以解决各类机构业务重叠乱象。

教育局强调,将于教育部修法完成前,对补习班严格查缉,加强稽查人员教育训练,强化搜集各类事证的能力,区辨「补习教育」、「教保服务」与「课后照顾服务」,防堵三类业者「跨域」提供服务,以符合现行法令规定,保障儿少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