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很会搓汤圆」郑永金告邱镜淳 三审无罪定谳

新竹县长邱镜淳挨告毁谤郑永金案,最高法院判决无罪定谳。(图/资料照/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前新竹现场郑永金在2年前选举时,遭对手也就是现任新竹县场邱镜淳指称「很会搓汤圆!」提告违反选罢法。高等法院更一审改判邱镜淳无罪,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判决邱镜淳无罪定谳。

根据最高法院裁定内容,邱镜淳被控在2014年11月为竞选连任,于新竹县横山演讲时暗指对手郑永金「....桃山隧道包商全部光光,commission(日式英文发音)全部拿光光,还有台大的三期....被他偷工减料,验收的时候,被吞了4000多万,被他偷工减料,检察官已经起诉了,因为这个人,非常会做人,非常会这样搓汤圆,检察官其他全被他搓光光....」。

郑永金不满名誉遭到毁损,且认为严重影响选民候选人的畔对,对邱镜淳提告《公务人员选举罢免法》传播不实罪,以及《刑法》毁谤等罪。一审新竹地方法院判决邱镜淳4个月有期徒刑、褫夺公权1年,得易科罚金

更一审,高等法院逆转改判邱镜淳无罪,理由是,邱镜淳的言论并无指名道姓就是郑永金,且发表时间点是在政见发表会后,针对对手的质疑所提出的回应,并非针对性做出不实指控。况且,所说的内容皆为可受公评之事,又所根据的为郑永金先前另案,可见其发言内容并非虚构

郑永金提出上诉,但最高法院认为,上诉意旨中并未指出原判决有何抵触线宪法,或违背司法院大法官解释,或是任何判例情况,仅强调判决理由不充分且矛盾,因此郑永金的上诉并不合法律程序

至于诽谤罪,最高法院表示,二审已判决无罪,不得上诉三审法院,但郑永金依旧提起上诉,依法应予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