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法官未准被告交保 律师闯法庭乱爆料遭停职2月确定
曾任检察官的林姓律师,2017年为毒品案李姓女被告向法院声请交保,不满法官未准交保,竟在合议庭审理另案时擅闯法庭,质疑法官,并向媒体爆料、上网质疑法院程序、批评检察官纵容警方违法,律师惩戒委员会决议将林停职2月。林不服提覆审,但律惩会维持决议,林遭停职2月确定。
林男2017年9月在一件毒品案的准备程序中,当庭为被告李姓女子声请交保,3天后以电话询问书记官交保裁定是否下来?书记官回复评议后暂时无法交保,林回称会将本案公诸社会媒体舆论公断,并声请阅卷。
林阅卷后明知法官准备程序中未裁准交保,将交保声请留待合议庭评议,事后也告知合议庭评议结果,当天下午仍擅闯合议庭另案审理的法庭,质问审判长,虽审判长及受命法官回复已评议过,林仍不断提出质疑。
林离开法庭后接受媒体采访,并以「因为太累了,所以草率?」为标题,在其事务所网站上刊登声明,点名承办本案的缉毒组检察官,未要求警方完整调查,「不难让人怀疑检察官明显纵容警方违法作为,刻意未依法命警方完整译出相关对话内」,质疑承办检察官自自甘堕落丧失司法官属性,成为警方橡皮图章。
林还PO文「法官在准备程序之后段,询问辩护律师及在场旁听之李女家属,能以多少金额交保?交保后在台住处为何?并且征得律师同意将林女责付律师,但法官却谕知仍由合议庭3名法官评议后决定」,并称「法院如果要袒护检方的堕落,辩护人会将本案公诸社会媒体舆论公断」。
律惩会认为,林身为律师,应尊重法庭秩序,擅闯法院审理另案之公开法庭,质疑法官,破坏法庭审理秩序,有害另案当事人权利,而林在案件裁判确定前,于另案之公开法庭、媒体访问及网站公开声明,质疑法院程序及侦查检察官纵容警方违法,已损害司法尊严或公正形象,违反律师伦理规范,决议停职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