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律师执照竟收钱打官司 当庭被法官识破!男遭判4月

▲桃园地院对无律师执照的江姓男子,却揽案件写状出庭,判处有期徒刑4个月。(图/资料照片)

记者杨炽兴/桃园报导

大学法律系毕业的江姓男子明知自己没有律师身分,却两度帮同一家公司写诉状并出庭,同时提前收取近6万元酬劳,第二次出庭时,当场被法官识破揪出并非律师身分,桃园地院简易法庭判决,江男无律师证书,意图营利而办理诉讼事件,处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

桃检调查,37岁的江姓男子未领有律师证照资格,却于2021年7月间,得知某企业公司有雇佣争议诉讼纠纷,竟以律师身分与该公司订定契约,并收取3万9800元酬劳帮写诉状及担任民事案件诉讼代理人帮忙出庭,但当时假律师身分未被识破。

隔年5月江男再度向该公司以2万元报酬处理该公司与另一间公司之间不当得利诉讼纠纷,江男以委任律师身分在桃园地院出庭时,被承审法官当众揪出其身分有异,委托者才惊觉找到假律师,经由桃园地院予以告发。桃园地检署复讯时,依违反律师法将江男提起公诉。

桃园地院简易法庭审酌被告江男破坏司法威信,损害司法人员形象,且其大学法律系毕业,具有高于一般人之法律知识,所为尤属不该。又犯后始终矫饰卸责,态度极差,兼衡被告犯罪动机、目的、手段及其学历。判处江男无律师证书,意图营利而办理诉讼事件,处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