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罕见告发3律师 助不法吸金24亿

中信负责人吴国昌涉嫌以加盟业务非法吸金24亿,高院依违反银行法判他8年,罕见的将3名律师以帮助犯移送检方另行侦办。(图/记者季相儒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中信昌国际公司负责人吴国昌,涉嫌与多位友人亲友,从事「以租代售露营车加盟专案」等业务,非法吸金24亿多元,高院昨依违反银行法将他判刑8年;法官罕见告发3名律师江东原、叶大慧魏君婷等律师为帮助犯办,移由检方另行侦办。

判决指出,吴国昌伙同其弟吴孝昌、多位友人,自10年前起,以露营车售后租回专案,以及推出在嘉义金门进行观光景点周边土地、兴建饭店投资方案对外年利率12%利息吸金,犯罪所得高达24亿多元,吴国昌再将不法获利购买嘉义阿里山下的中信昌饭店等14笔土地。

高等法院认定犯罪事实明确,涉犯《公司法验资不实、《银行法》非法经营银行业务罪嫌一审重判吴国昌14年徒刑入监,另10月徒刑得易科罚金27万元,包括吴国昌之弟吴孝昌、吴国昌女友周采蓁等6位被告,则分别被依银行法被判刑8年到12年,2名人股东业务员各判刑8月与1年8月。

吴国昌等人上诉高院,今将吴国昌所犯非法经营银行业务罪从14年徒刑改判8年徒刑,未扣案的24亿多元犯罪所得将追缴没收,包括不法所得购得的14笔土地等物合议庭表示,吴孝昌等6名干部,不知吴国昌主导的中信昌经营模式违法,6人并协助债权人开会、提供资料协助债权向法院取得对中信昌的执行名义,犯后态度良好,有情堪悯恕之处,各酌减改判1年2月到2年徒刑,全案可上诉。

承审法官发现,中信昌国际公司对外吸金期间,江东原、叶大慧、魏君婷基于帮助犯意,以每件收取鉴证费用1000元的代价,为中信昌公司与投资人契约为进行鉴证或见证,但3位律师的鉴证仅证明双方有签这份契约」,一般投资人并无法律专业知识,误以为律师鉴证「契约内容合法」,使中信昌公司得以借此博取投资人的信任而放心交付资金,其中叶大慧、魏君婷所鉴证契约份数更逾千件,对于吴国昌等被告吸金行为产生助力,涉嫌帮助中信昌公司违反银行法非法吸金,此,依《刑事诉讼法》第241条规定,向检方告发,由检察官另行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