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33/小巨蛋围标案的搓圆仔汤,二审判无罪

东森巨蛋希望葛福鸿为小巨蛋经纪各种表演节目谢寅龙负责舞台的搭建及音响灯光,三方共同合作。(图/视觉中国CFP)

若「围标证据确凿,依《政府采购法》第87条明定:意图影响决标价格或获取不当利益,而以契约协议或其他方式之合意,使厂商不为投标或不为价格之竞争者,处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100万元以下罚金

法官当庭播放被检调视为小巨蛋围标铁证监听电话内容王令麟听完后问法官,既然监听录音带中提到东森巨蛋有和联合报及太电集团「搓圆仔汤」,但检察官调查局为何不去了解联合报跟太电是否有被搓圆仔汤?

事实上是没有,王令麟强调自己在侦查中也提起派人守候在投标现场,就是担心联合报、太电及富邦投标,这更可以证明东森没有和联合报、太电集团搓圆仔汤。至于邱佩琳在电话中提到,东森巨蛋在投标前就聘请谢寅龙担任顾问,王令麟则说,东森集团的人没有一个人在投标前曾接触过谢寅龙或听过、看过他,包括王令麟自己在投标前,也从来没有接触过谢寅龙,邱佩琳的电话监听译文,可以证明她是编造故事

最终,第二审台湾高等法院合议庭对于小巨蛋围标案,与第一审台北地院持相同见解。二审判决指出,东森巨蛋公司于2005年5月得标小巨蛋后,6月签约,12月就要开幕,但灯光采购及建置要半年以上,堪称迫在眉睫,急如星火,因谢寅龙是舞台灯光业界翘楚,王令麟与他订定「舞台灯光设备规划咨询顾问」合约,确有其必要性与时效性

第二审判决指出,东森巨蛋公司标得「小巨蛋采购案」经营权后,东森预计购买灯光、舞台等设备费用不仅高达7亿到8亿元,更要许多拥有专业证照或操作技术的专业人员才能安装及操作,东森巨蛋才邀请当时业界大厂谢寅龙协商合作计划,加上葛福鸿拥有台湾地区舞台表演经纪市场的50%占有率,三方协商同意借由小巨蛋体育馆发挥三方的专长,由王令麟提供小巨蛋体育馆场地,葛福鸿经纪各种表演节目,谢寅龙负责舞台的搭建及现场各种设备安装、操作。对于谢寅龙与东森巨蛋的合作,高院合议庭指出,这是谢寅龙经过多方思考,是正常商业考量的真实交易

至于东森巨蛋前董事长邱佩琳在电话中提及「搓圆仔汤」等内容,二审合议庭认为,邱佩琳不是王令麟团队核心人员,在被告王令麟也不可能主动告知的情况下,不可能知道协议内容过程金额,她的电话内容应属不实,2011年10月31日,台湾高等法院对于台北小巨蛋围标案,维持一审的无罪判决而确定。(本文转载自《都是巨蛋惹的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