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教师亡PO「对不起我害死他」 女学生恐涉刑责?

▲女学生今天再度发声明。(翻摄/《Dcard》)

记者张曼苹/台北报导

许姓补习班教师曾因猥亵未满16岁女学生被判刑4月、缓刑2年,本月6日遭一名女学生爆料对她强吻性侵,没想到隔2天,许在河滨公园童军绳上吊身亡,该女今再发文指出「对不起是我害死他....就算我无数次在脑袋里诅咒他,可是我真的没想到他会先自杀。」律师叶恕宏指出,若该文章属实,女学生无法律责任,反之,该行为恐涉犯加重诽谤罪

女学生今透过网友网路PO文指出,起初并不敢指名道姓,直到5月8日凌晨都没写全名,但网友要求公开名字,代PO者才公开,但原先用意不是在公审,一方面是想说出来提醒大家而已,并不知道他已没在教书。她还说,「拜托不要再吵了,对不起是我害死他,我不该没有明确拒绝,我不该让自己身处危险,我不该脑袋一片空白,我不该请朋友发文,我真的很抱歉我不知道会是这样的结果,就算我曾经无数次在脑袋中诅咒他,但我真的没想到他会先自杀。」

对于女学生是否涉犯刑责,叶恕宏表示,许男上吊身亡与指控文章并无相当因果关系,并非所有人处于相同情况下,看完该篇文章都会做出相同行为,许男之死是因做了自杀的行为,而非看了文章就死亡,两者间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叶恕宏指出,目前仍有待厘清指控内容是否属实,倘若内容为真,可依刑法第310条第3项,女学生能提出证据证明,即没有法律责任;不过如果内容为虚构故事,上网PO文指控的行为即涉犯加重诽谤罪,然而妨害名誉为告诉乃论,除非许男配偶或家属提告,检警将不会主动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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