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县市房屋税基 涨幅落后

县市房屋标准单价一览

财政部18日公布「地区房屋标准单价调整参据情形汇整表」,其中以彰化县金门县近四十年未调整房屋标准单价(自1984年以来)最失衡,另外嘉义县嘉义市近四十年调涨幅度未达五成,与实际房价涨幅至少一倍情况明显不符,属于不及格范围

财政部官员指出,囤房税(累进制房屋税率)最重要的不只是税率、还有税基(房屋评定现值),而房屋评定现值涵盖房屋标准单价与路段率、折旧率等,依房屋税条例规定,房屋标准单价每三年应重新检讨评定。

但官员表示,部分县市多年来未调整标准单价,近四十年来各县市房价几乎都飙涨至少一倍,部分都市区甚至为三倍以上,但全台22个县市有12个县市标准单价近四十年涨幅低于八成,其中四个县市涨幅更低于五成属于后段班,明显与房价走势不符。

根据财政部统计,我国台北市新北市高雄市新竹县苗栗县云林县宜兰县台东县澎湖县连江县等十个县市近四十年标准单价涨幅在80%~160%之间,为调整单价前段班。

桃园市台中市台南市南投县屏东县等八个县市近四十年标准单价涨幅约50%~80%,为中段班。

地方未调整房屋标准单价,等于税基仍为数十年前水准,即使我国启动囤房税制、采累进税率也难达到政策效果。官员强调,未来财政部将逐年公布各地区房屋标准单价调整情况,促使地方政府因应房价趋势调整单价。

此外,地方政府调整房屋标准单价依据多为主计总处营造工程指数,或是地方建造工程成本基准表。官员表示,宜兰县、新竹县、新竹市、连江县,房屋标准单价占建造成本比例皆低于五成,等于是标准单价不到实际建造成本基准半数,同样有落差过大、与市场趋势不符现象

除房屋税基外,我国房屋税率也是由地方政府订定,但官员感叹,我国仅台北市、连江县、宜兰县、桃园市、新竹县针对非自住房屋调升或订定差别税率,其余17个县市「囤房税」税率仍为法定最低标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