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紧盯 三县市房屋税基 明年估调高

财政部表示,囤房税不只税率,还有税基(房屋评定现值)。而房屋评定现值涵盖房屋标准单价(新屋价值)与地段率(商业发展程度)、折旧率(按屋龄计算)等,由各县市房屋标准单价每三年重新检讨评定。

若地方县市调整房屋标准单价,当年度7月1日后新建、增建、改建房屋皆适用,以建物使用执照认定,既有建筑不受影响。地段率则一体适用,不分新旧。

官员指出,今年有13个县市适逢调整房屋标准单价年度,包括彰化县、台东县、云林县、南投县、屏东县皆适度调涨3.7~60%,花莲县、台南市等八个县市,则以提高地段率等方式代替。

为督促地方合理评定房屋税基,财政部逐年公告标准单价调幅指标,双北、新竹县、新竹市等十个县市,近40年标准单价调幅在90%~150%,为调整单价前段班;而基隆市、高雄市、嘉义市、桃园市、南投县、台中市、彰化县等七个县市调幅约60%~89%,为中段班。

后段班(低于60%)有苗栗县、台南市、花莲县、澎湖县、金门县等五个县市。据悉,财政部明年将特别紧盯后段班的苗栗县,同时适度督促工商发展快速的台中市、高雄市等中段班县市。

官员指出,财政部督促地方政府设置地方版囤房税,目前桃园、台中、高雄、台南、新竹县市等房市热点区皆已完成修法,囤房大户自今年7月最高适用3.6%房屋税率,约影响14.5万人(约23.4万户房屋),地方税收约增加10.7亿元,将用于青年及弱势租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