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推多元方式 三管道简单缴房屋税

一是临柜缴纳,包括纳税义务人可持缴款书向各代收税款金融机构(邮局不代收),以现金或票据缴纳税款。税额新台币3万元以下者,可持缴款书至莱尔富、全家、统一及来来(OK)等四大便利商店缴纳,并请保留交易明细表及加盖便利商店店章之缴款书收据联。

二是信用卡缴纳,纳税义务人可透过电话语音或利用网路缴税服务网站缴纳,经检核无误并取得发卡机构之授权号码后,即完成缴纳程序。但缴税成功后,不得取消或更正。

第三则是转帐缴纳,其中针对自动柜员机(ATM),纳税义务人可利用各地银行、合作社、农会、渔会、邮局等机构之金融卡,至有「提款+转帐+缴税」之自动柜员机转帐缴纳。若是活期(储蓄)存款帐户转帐,限使用纳税义务人本人于金融机构或邮局开立之活期(储蓄)存款帐户,透过电话语音或至网路缴税服务网站转帐缴纳税款,但转帐完成后,不得取消或更正。如果是使用晶片金融卡网际网路转帐,可利用本人或他人参与晶片金融卡缴税作业之金融机构或邮局所核发晶片金融卡,透过网路缴税服务网站进行转帐缴纳。使用于电子支付机构注册开立电子支付帐户,可透过行动装置应用程式(APP)扫描缴款书上QR-Code缴纳。

财政部提醒,至便利商店或以信用卡缴税、电子支付帐户、自动柜员机(ATM)、活期(储蓄)存款帐户及晶片金融卡等方式转帐缴纳者,缴纳截止日开放至113年6 月 3 日 24 时前,113 年6月1 日至同年 6 月 3 日缴纳者,虽不加征滞纳金,但仍属逾期缴纳案件。